在江案到底「總共用了」多少高階軍官、法官、檢察官、公務員來刑求並殺害一個無辜的人,共同容忍了這罪行?以正義之名,究竟「總共用了」多少受過訓練、信譽卓著的專家來結束年輕的生命?
當我們忙著將大學變「工廠」,為市場生產立即可用的「專家」,究竟什麼是學生應該具備之「核心能力」?而我們又傳達什麼樣的「核心價值」?
找一份工作獨力養家活口很重要,那是件有尊嚴的事。但在找工作的同時,不也需要作為人的同理心、倫理、對社群的關懷、對我們努力在其中求生存的社會結構持批判性思考,才能發展出永續的、令人滿意的工作生涯?
我希望學生能從性工作者經驗學到:性、性別、階級及法律如何交織作用在個體,期待他們在年輕的生命歲月中,第一次面對面接觸到社會最弱勢身分者時所展現的心疼、憐惜與理解,終能轉換為瞭解自己挑戰不義制度的社會責任,而不是歧視在不義制度中掙扎生存的人們。
然而現實是,我和學生們常被提醒:要具備競爭力。我想這些高階軍官們並不是刻意被教育,要成為穿制服戴徽章的「殺人犯」,然而卻犯下「人神共憤」之罪。在江案過程中的某些關鍵時刻,這些人無法展現身為負責之人的「核心價值」,他們可能處於須不計代價有效率破案的壓力下,最後因快速破案而受勳。
應該早有人清楚地看到了不義,卻沒有勇氣與策略來反抗這「組織犯罪」。我們不斷重蹈覆轍,這不只是個案,而是國家喪失判斷力、失去方向的結果。
檢視江案國家不義的同時,我們目光應超越司法體系,從國家、大學教育的角度,我們希望在公民╱專業人士╱工作者身上看到什麼樣內涵的「核心能力」或「核心價值」?
李鈞震:
1. 大學教授應該當「五育均衡並重」的典範,涵養大學生在:1.專業能力、2.社會正義感、3.體能鍛鍊、4.參與社會公益運動、5.藝術表演才華上,取得平衡發展,身心才能健全。
2. 獵殺江國慶的軍官、軍事檢察官、軍法官,他們絕對不可能五育均衡並重,因此身心不健全,導致利欲薰心、踐踏人權、逢迎拍馬視為正常,當時絕大多數的將官、大學法學教授們,幾乎都是獨裁者踐踏「人權與憲法」的共犯。
3. 台灣的教育問題是,國防部長、教育部長、各大學校長,大都沒有當過台灣之光,也沒有得過師鐸獎,沒有寫教科書被英國劍橋大學採用,學識平庸、孤陋寡聞、五育不均衡、身心不健全、沒有「行政效率」通過國際ISO認證的能力與經驗,庸才卻擁有太大的權力,權力來源則是黨國派系與姻親,完全背叛「選賢與能」的基本行政管理常識。
4. 各級學校的校長與老師,應該回歸最基本的教育原則『五育均衡並重、終生學習』天下就太平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