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9日 星期五

每4.8天1人過勞 實際狀況更糟

【摘要2018.1.14.聯合報】 最新勞基法修法通過,遭批勞權大退,勞工「過勞」難免。根據調查,國內平均每4.8天就有一位勞工因罹患職業相關腦心血管疾病而領取勞保給付,被視為過勞,但因認定標準嚴苛,實際上的黑數更多,推估可能每天都有人因過勞而失能或傷病。
根據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長陳保中及其團隊所做「勞工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台灣自2012年起,因為罹患職業相關腦心血管疾病領取勞保傷病、失能、死亡給付的人次,每年約7090人,平均每4.8天就有一位勞工領取過勞給付。
而去年十一月,監察院對勞動部職安署提出糾正,勞工保險對「職業相關腦心血管疾病」認定標準嚴苛,許多勞工受雇主威脅而不敢尋求職業病認定和補償,以致目前國內過勞認定只是冰山一角,實際上還有許多過勞黑數,真實狀況嚴重低估。
報告也指出,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2015年統計,台灣勞工全年工時2134.8小時,高居全球第三,高於平均1766小時,也高於韓國的2113小時,但2015年每百萬位投保勞工,台灣八人過勞,而韓國卻有35人,顯示國內實際過勞人數應是目前的四倍以上,即每天都有人過勞。
林口長庚職業醫學科主任羅錦泉指出,國內「過勞」定義參考日本基準,勞動部訂有「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血管疾病認定指引」,因工作引發腦、心血管疾病被視為廣義的「過勞」疾病,而判定是否因工作引發過勞,衡量指標包含超時工作與工作壓力
國家衛生研究院國家環境醫學研究所所長郭育良指出,即使有工時紀錄,資方多半知道判定過勞標準,不乏有人精準控制勞工加班時數,力求不超過上限。郭育良認為,觀念隨時代改變,除了工作,大家渴望有更多家庭生活與工作之外的社會參與,過勞判定不應只看工時和工作壓力,應加入其他評估身心健康的指標。
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表示,歐美等國家對過勞認定早在廿年前翻轉,只要有跡象發現因工作壓力、加班、連續上班等誘發心血管疾病,就認定為過勞。國內認定方式狹隘,甚至有人認為個案原先就有健康疑慮,便不是過勞,「也難怪有企業主講出『哪有過勞死,是本來就有病』的荒唐言論」。最新修法讓資方彈性更大、勞動條件緊縮,使得國內原本就已過勞、過長的工時雪上加霜。
8名總統府人權諮委批勞基法開啟過勞大門【摘要2018.1.14.聯合報】 立法院臨時會10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勞團批評這是「資方要5毛,民進黨給100」,爭議未息。8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成員聯名投書《蘋果日報》「關於勞動人權、給政府的建言」,認為《勞動基準法》修法有違《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經社文公約》,可能大開過勞之門,對此表達嚴正關切。
8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表示,這次《勞基法》的修訂,不只讓台灣人民的勞動權利受到侵害,也顯示政府在重大政策上便宜行事、欠缺思慮。這不僅是人權防線的潰敗,也是民主精神的隳壞。
 林子倫、孫友聯、孫迺翊、彭揚凱、黃嵩立、葉大華、劉梅君、藍佩嘉8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聯合投書指出,這次勞基法修改內容包括每月加班時數 放寬、縮短輪班休息間隔、放寬七休一終止連續勞動規定,以及加班折抵補休比例等規定,對於勞工人權影響甚巨。
投書指出,這次修法不僅引發勞權團體群起抗爭,更有學術界連署反對修法,顯見這次修法對於我國勞動人權的衝擊。因此,希望勞動部及兩公約之主責機關,應依兩公約施行法之規定,針對本次修法提出檢討和報告,以落實政府之人權義務。8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針對這次勞基法修法提出三大問題:
第一,修法過程草率,缺乏充分評估和參與  委員指出,一例一休制度實施後,各企業正在逐步調適,各項勞動與企業成本指標並未呈現社會不可負擔之成本。而從政府相關統計中亦可看出縮短年總工時的政策目標已逐漸顯現,修法之正當性備受社會各界質疑。
民進黨政府本可就《勞基法》之各種修訂提案,進行詳實的政策影響評估、廣泛徵詢社 會各界意見,進而提出一套可以兼顧產業差異與勞動權利的新版本。然而,《勞基法》修訂過程極為倉促,沒有評估過程、參與程序,勞動部也提不出明確的政策辯護,明顯違反程序正義。未來,恐將引發更嚴重的社會對立。
第二,勞動力不可儲存,32-1條嚴重損害勞工權益   委員指出,企業運作固然需要彈性,但勞動力不如一般原料,不可儲存或任意調度,需要充分的休息。本次修法中對於加班時數、輪班休息間隔、休假等規定放寬,在工會與勞資會議無法與資方有效抗衡的狀況下,可能大開過勞之門。
尤其是本次草率通過的32條之一,容許休假日的加班時數以一比一的方式折抵補休,嚴重損害勞工權益。法條中若沒有明確規範補休期限,更可能讓許多勞工在旺季時過勞加班,不僅拿不到加班費,又要在淡季時被迫同意補休。這項法條,與政府宣稱修法是要讓勞工加班有錢賺的說法,大相違背。 此外,放寬《勞基法》七休一終止連續勞動及輪班間隔之規定,也將嚴重影響勞工之休息權和健康權。
第三,降低勞動基準,不利產業升級、付出大量社會成本    台灣經濟長期用高工時、低工資來維持商品與服務的平價,但整體社會付出許多看不見、外部化的成本,包括教養與照顧的外包、親子關係的疏離,以及生育率的低迷。
過勞的工作環境,是衍生少子化國安危機的關鍵因素,也衝擊年金、教育、勞動市場等各方面,造成整體社會生產力的下降。台灣產業若僅追求降低勞動力成本,而非提升技術與管理能力,對於提升台灣競爭力實有害無益!
8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表示,勞動部應明確提出修法後的相關配套措施,尤其在細則中明確規範補休期限、限縮例外狀況,並強化勞動檢查、讓勞資會議有效運作。同時,政府應對產業現況進行仔細的評估與調查,並恪遵兩公約精神,在未來修訂真正能夠保障人民的勞動人權與生活品質、放眼下一代前景的勞動基準。
長輩也有盲點【摘要2018.1.14.自由 林志都】工時爭議中,常常看到一些長輩出來批評,認為他們過去都連續好幾天工作十幾小時不嫌苦,為何現在年輕人卻要為了多加班幾小時斤斤計較。難道這些年輕人都是體力不濟的草莓族嗎?
這樣的批評其實不盡公平,因為它完全忽視在幾十年來,台灣工作與社會型態的轉變:在當年還是靠電報與勞力密集的那個時代,許多時間其實是花費在等待客戶或國內外公司單位行政部門的程序,或是單一機械性的工作上;但是現在的工作型態要求我們必須透過電話與通訊軟體即時回應客戶要求、腦力工作取代勞力工作;
憑藉著自動化與訊息傳遞即時化,在同樣的工作時間,現在能完成的工作量是過去的數倍,需要的電腦外語等能力也更加多元,而長期用腦下來,疲勞感也隨之高增。想想幾十年前的雜貨店只需算帳理貨上架,現在的便利超商店員卻還得泡咖啡、結算各種消費帳單、煮熱食、記得最新的促銷活動細節等等繁雜的工作,就可見一斑。
但是薪水並未隨著完成工作量的產出加倍,增加同樣的倍數;更不用說為了促進出口壓低匯率等等措施,導致物價房價飛漲,過去的薪資可以養活一家人,現在的薪資卻難養活自己。低薪高物價與難以有所突破的職場環境,讓人對繼續工作失去動力,只想休息來消除疲憊感
以過去經驗來批判現在不但不切實際,而且阻止我們對未來可能的想像。台灣想要擁有像歐洲一般的生活水準,像美國一樣多的青年創業家的話,就不應只是在工時上打轉,而是如何創造更新的價值,淘汰低產值高度人力密集的產業,甚至放棄部分的便利:在西歐大部分國家,週日除了餐廳以外少有店家開門營業,因為他們重視利用空閒時間與家人度過,或是從事各種休閒進修活動。
台灣過長的工時不但毫無效率、痛恨創意,甚至阻礙經濟轉型的最好證明。在人口趨勢老年化下,台灣的孩子們已經夠少了,我們還要把他們都綁在低階低薪的服務業與製造業上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