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ethoven - Symphony No 8 in F major, Op 93 - Thielemann
【摘要2016.3.21.自由】新政府提出五大創新研發產業為核心的產業政策,希望帶動產業轉型與升級,交通大學資訊工程系特聘教授林盈達指出,追求新題材,不如改革方法,方法不改革,用力推新題材,只會浪費資源去複製二軍經驗,無法大幅提升、甚或確保台灣整體高科技產業的國際地位。
林盈達:台灣最具國際競爭力的高科技產業,近年遭受紅色供應鏈威脅,優勢正在流失之中,新政府即將上台,各種建言不斷被提出,包括引導投入生醫、綠能、物聯網、5G、國防、智慧機械等新題材,在舊題材上抵抗紅潮,或與中資妥協投降,讓其投資入股,新政府顯然缺乏足夠幕僚去判斷最佳的策略與做法。
該問的是,如果用現有舊方法去推動新題材,結果會跟過去推新題材失敗的效果不一樣嗎?事實上,第一種,以革新方法去做舊題材的效果,反而最快最好,因為市場已有掌握,這比第二種新方法做新題材好,因為新題材的市場還沒出現,或我們還吃不到,第二種又比第三種以現況的舊方法做舊題材好,最差的就是第四種舊方法做新題材。新政府的政務官如果不察,用舊思維舊官僚體系熱忱地推動新題材,就會得到四種組合中最差的效果,只是放煙火一場。
題材就像戰場,方法就像武器,過去用了無效的武器要改進或拋棄,找到新武器到舊戰場試,成功的才能拿到新戰場去用,拿無效的武器去新戰場鐵死,也不能戰場跟武器都是新的,失敗了都不知道原因是戰場太難或武器太差。
台灣高科技產業過去不乏成功與失敗的經驗,特別是資通訊產業,依照成功到失敗的等級,大致上可排列為:半導體製造與設計、關鍵零組件、電腦(桌機、筆電、平板、手機)、網路通訊、四大慘業(面板、太陽能、DRAM、LED)、軟體、生物科技、數位內容等,把成功跟失敗的案例作歸納分析,就不難分出有用跟失效的方法及其原因,改進或拋棄舊方法,再試新方法,就可能得到成功。
特別是半導體,因為有政府三十年前的積極作為,結合產官學研的人與錢,並引進技術,加上不少運氣,得到許多歐洲先進國家難以取得且令人稱羨的成果,成為今天台灣高科技的國安屏障。
如果說政府最好都不要管,讓業界自由發展,這我可不同意,小國的政府更需要引導集中資源,協助建立產業生態,看看韓國政府如何傾國家之力扶植三星與數位內容產業,中國政府如何準備糧草,先收買後殲滅台灣最有競爭力的半導體,也看看台灣不少大老闆們做過多少錯誤決策,造成一代拳王,或奉送整個產業給中國的後果。政府絕對有能力扶植,也能夠保護一個產業,只要有好的方法用在不算太分散的舊題材與新題材上。
就我的觀察,產品品牌定位有製造代工(OEM)、設計代工(ODM)、自有品牌(OBM);市場區隔有消費型、企業型、電信機房型;廠商依產品又可分為整機的系統廠、晶片廠、軟體廠;結果我國資通訊產業經過三十年努力,大部份產業、廠商、產品定位高度集中在ODM、系統/晶片、10~30%、買硬體送軟體,比三軍綽綽有餘,比一軍卻不足,且辛苦很多,只有在某些半導體及關鍵零組件,我們堪稱一軍,其他都是二軍或三軍,經濟部工業局及技術處可知這些長期困境,並提出長期對策?如果使用現有舊方法投入新題材,頂多只能複製二、三軍的經驗。
下錯藥,比不吃藥自然調節慘,所以計畫與政策的「配方」最重要,這裏配方包括由哪個單位規劃推動、政策租稅利多與補助計畫搭配、人才技術資金的供給、產學研的分工合作、成敗標準等。
但錯置與怪異現象到處都是,科技部只管大學研究,加上幾個國家實驗室及科學園區,但不管產業發展,經濟部工業局與技術處掌管產業發展,但不懂技術,這種錯置已長達幾十年,也被多次檢討,但因本位主義,無人有勇氣改變,即使在兩年前科技部由國科會改制而來,也錯失改變機會。
財團法人工研院跟資策會都想辦法「塞」人到主管機關經濟部去「罩」自己的計畫,因為經濟部官員不懂技術,找被管單位派人支援,違反利益迴避原則,如此罩出來每年數百億的法人科專,成效當然是二、三軍。
政府單位又喜歡找研究績效優異的教授去當政務官,一邊認為學問大,官應該可以大,另一邊是想官大後,學問可以更大,然後就兩邊都完蛋,官場無效能,學界損失繼續鑽研的先鋒,是國家雙重損失,新政府應考慮在需要學產界專長的部會成立政策委員會,且對重大議題具有建議權(二分之一門檻)與否決權(三分之二門檻)。
政府資源與注意力也應該這樣分配,不應對新題材投入太多,而輕忽現有重要、但遭受威脅的產業。不論新舊題材,投入資源與審核都應適量與到位,才會有效,以科技創業為例,太多單位在推動、補助太少、審核期太長、標準太模糊等,造成成效不彰。
應該做一張審核表,產業別為橫軸,加分項目(軟硬體整合、軟體與服務整合、毛利率五十%以上、品牌導向、企業級設備等)為縱軸,方格內為可加分級距,得分高的就給予研發補助,或給予無擔保免息貸款形式之投資。若投入五十家,最後可能成功二家,那應該統整資源投入五百家,成功二十家,這個計畫才有經濟規模效益。
目前各項政府計畫審查委員以教授最多,其次是法人代表,業界代表最少,甚至有少數教授經常主審同一類型計畫,造成學閥現象,最後許多法人、學界、業界科專被綁架操控。如果將各項補助核准計畫的題目、期間、金額、主持人公佈,並公開整個領域的初審、複審與主審名單,達到開放資料(Open
Data)的效果,這些綁架現象就會大幅減少。
政府科技產業最大的整體關鍵效益指標(KPI),應該是某項產業台灣整體能否從三軍變二軍、二軍變一軍、一線廠新增幾家,但我們欠缺這樣的戰略思維。大部份的計畫關鍵效益指標都在呈報協助多少廠商、處理多少廠商需求、舉辦多少會議,或是學界的論文數、專利數等「苦勞指標」,而不是衍生多少新創與上市公司、市占率與毛利率提升多少、降低多少對外權利金付出、標準貢獻數,或者學界的論文被引用數、技轉數、國際評比等「功勞指標」。
總結上述觀察,方法不改革,用力推新題材,只會浪費資源去複製二軍經驗,無法大幅提升、甚或確保台灣整體高科技產業的國際地位,希望新政府把握新上任改革的契機,再造台灣高科技產業的另一波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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