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h: Brandemburg Concerto No. 1 - Nikolaus Harnoncourt
徐弘毅2016.3.15.
紐約時報社論表示,紐約市房屋租金與薪資所得的差距拉大,許多人害怕租金與薪水的差距拉大,會將城市分裂成二個陣營:富有的人和無家可歸的人。「白思豪計畫是用十年的時間,建立或保留20萬戶社會住宅。
最近市議會要對市地重劃方案投票,這個方案將紐約東區的『布魯克林』劃分出大約200個區塊,紐約市政府允許開發商在這些重劃區蓋更高的建築,條件是要在那裏建數千戶的社會住宅出租。這是紐約市第一批全市15個重劃區,紐約市政府希望用增加住屋供應量的方式,提供足夠的住屋供應量,舒緩租金壓力。
這個城市用自己的方式建立住房平等,這個宏偉的計畫是非常重要的豪賭,它能夠同時點燃成長、增進鄰里、提升環境水準與保護房客。
白思豪市長說,他發誓會用意志去駕馭的社會住宅案,社會住宅計畫是真正的房地產引擎,能夠取代胡作非為的方案,而且不會像紐約東區住宅那樣昂貴,讓窮人和老人都買不起,不過,他還是遭受左翼分子的批評。雖然新的社會住宅案將保留更大比例給最低收入階層,但是他們說那沒有太大的改變,白思豪市長只是密封黑人、拉丁裔和移民城市的厄運。」
紐約市長白思豪話說得很漂亮,十年內要蓋20萬戶社會住宅,但是能不能守信用呢?政客只要不守信用,一定會被人民唾棄,台灣就有一個借鏡,朱立倫競選新北市長時承諾,上任後將力推「社會住宅」,結果,上任新北市長5年,還沒有建好社會住宅,就跑去選黨主席跟總統,這種習慣性不守信用、詐騙百姓的政客,下場就是落選。
紐約市長白思豪打算花十年的時間蓋社會住宅,那些窮人和流浪漢可以等十年嗎?他們可能連今年冬天都無法熬過,這樣的行政效率遠遠比不上李光耀。行政效率,絕對會影響政客的前途,台灣還有一個政客可以當紐約市長白思豪的前車之鑑,那就是郝龍斌。
2015年10月媒體報導,郝龍斌市長時期,有身障戶要租國宅,等16年還租不到。台北市的國宅主要是照顧弱勢族群,租金為市價三至四折,3566戶國宅,有9747人排隊等候,其中延壽P國宅身障戶僅一戶,有人等16年還租不到,民眾反應看屋、簽約程序就要六個月至兩年不等,市府作業流程僵化,沒有行政效率;而且,國宅身障戶數不足,僅108戶,占國宅全數0.3%,郝龍斌應該是故意歧視弱勢者。郝龍斌因為行政沒有效率,所以民調一直往下掉,最後低到無法選總統,無法選黨主席,在基隆的立委選舉也失敗。
紐約時報引述社會運動人士Bertha
Lewis的批評,控訴白思豪市長的社會住宅計畫,讓紐約市更白人化。這些開發地區會自然而然地中產階級化,讓住在紐約東區的5萬人,有被替換掉的危險。
紐約時報似乎想太多了,雖然新的住宅品質比較好,但是,紐約的中產階級會跑到布魯克林區買房子嗎?不會,所以,當地的居民不會被替換掉;此外,這些社會住宅只租不賣,因此,在布魯克林區的弱勢者可以用廉價的租金租到房子,他們不會被迫離開居住地。
相對地,馬政府的官員則是非常離譜,他們嗅到窮人買不起房子的社會氣氛,就借機賺錢,推出出售式「合宜住宅」。這有什麼問題?
首先,合宜宅土地徵收的手段不合程序正義,政府還沒徵收,就先將地標給建商,不尊重地主意願,也沒有給百姓合理的搬遷補償,被強迫徵收的對象都是弱勢者,這不是在製造更多的窮人嗎?馬政府不是詐騙集團首腦嗎?新店的美河市也是一樣的詐騙手法。
其次,馬政府官員用低價向百姓徵收土地,逼百姓搬家,卻高價賣給財團,擴大貧富差距。這裡面一定有官商勾結。
第三、官員趁機自肥,葉世文收賄弊案只是冰山一角。
第四、新北市合宜宅是偷工減料的建築,浮洲合宜宅樑劣、漏水,將這種劣質的廉價住宅賣給低薪階級,是在二次剝削弱勢者。合宜宅不是解決居住正義的好辦法,許多經濟弱勢者連湊一筆錢買房子都有困難,真正的社會住宅是只租不賣的。
紐約市長白思豪選擇的社會住宅地點是布魯克林區,因為那裡是黑人、拉丁裔與窮人居住的地方。台灣有一個天兵政客林佳龍,選在7期蛋黃區規畫「住商混合」社會住宅,那是台中最貴的地段,以3房2廳租金行情約在2萬5000元,打7折後,租金仍有1萬7500元,若再加上管理費、水電等必要支出,1個月2萬元的租金,這個價格,剛出社會的年輕人負擔不起。社會住宅應該要廉價,因此應該選在郊區,讓低薪族負擔得起。
當房價過高,民怨四起,居住正義要如何實現?馬政府曾經嘗試以稅制打房,不過,政府以稅制來打房,只有短期效果,長期而言是無用的。因為口袋深的投資客,會把提高的稅金,透過租金轉嫁到租屋客身上,對租屋客而言反而會增加負擔。
台灣跟美國一樣,房屋是商品,基於維護自由市場原則,政府對於房屋的買賣實在無法漲價歸公或統一房價;所以政策上必須社會住宅與一般房屋商品脫鉤。政府提高房屋稅、土地稅、土地增值稅、或囤房稅等等,主要目的應該是「增加政府稅收」,可以用來改善社會福利,提供租屋補貼。
政府應該要有長期的房屋政策,例如30年內增建200萬戶「出租國宅」,沒有能力買房的人都可以用低於平均薪資20%的租金住進出租國宅,可以住到終老,這樣就不需要去買房。而房屋市場,可以專做豪宅,提供給有錢人享受,豪宅房屋可以無限制的飆漲,但是只要有社會住宅,就不會影響一般平民的居住權。
如果人人都可以用低於薪資20%的租金住進出租國宅,百姓就可以擺脫「買房傳後代」的思維,因為子女只要有工作,也都可以配到出租國宅。那扣除房租以後,人人都有很強的購買力,對個人生活品質與商業發展,都有大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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