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5日 星期四

對不公不義的抵抗 才是最高貴的文明

Richard Wagner: Ride of the Valkyries (Berliner Philharmoniker)
【摘要9.4.2013自由 顏厥安/通常認為公民不服從包括五個基本要件:1.行動目的是為了公益2.行動要引起公共輿論重視,以達成改變法律或公共政策的目標;3.窮盡救濟手段4.以和平方式進行;5.行動者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以台灣近來的經驗來看,為了洪案而集結的白衫軍,帶有某種「不/服從」的型態。這是什麼意思呢?白衫群眾對公權力的行使方式,以及相關體制(例如軍審制度)集體說「不」:不滿意與不接受。但是在行動上,卻有意識地採取「服從」的表現型態,不但不違法,且秩序井然。以「服從」的方式持續堅定地說「不」,還是達成了廢除軍審的目的。
「拆政府」的行動自始不可能採取這種型態,因為最高行政首長公然撕毀白紙黑字的承諾,警察與怪手直接暴力相向,沒有當場武裝抗暴已經相當客氣文明,後續的抗議聲援當然只好採取各種「公民不服從」的「違法」行為。但是違法行為為何有道德正當性?如果俠盜義賊不能免罰,公民不服從又有何特殊?
「拆政府」的行動透過象徵性拆除「爛政府」的方式,來捍衛「正當」政府的「基本原則」。拆政府嘗試「公開說明」,什麼樣的政府,才有資格被尊重為政府,什麼樣的施政原則,才有資格說自己是公權力,而不是暴力。這是一種觸及最深層意義的「公民不服從」。
更進一步看,台灣也面臨了所有民主轉型國家經常遇到的困境:民選政府自己在威脅民主體制。因此除了公民不服從五要件,也許更應該思考是否需要發展一種「民主抵抗」的觀念。
民主抵抗的特殊性在於:其目的是要捍衛民主憲政原則:人權、法治、社會正義;並不一定要以窮盡救濟手段為前提,行動者也不一定需要接受懲罰。「民主抵抗」是針對民主病態的社運進化版公民不服從,「公民不服從」則是理想情境版的民主抵抗。哪些民主病態足以正當化這種較激進的民主抵抗呢?
我嘗試列出五個主要病徵:1.公權力相當頻繁地破壞憲政原則2.各權力分立機關已經無法有效制衡糾正此等狀況;3.在野黨懦弱無力或與之共謀;
4.政府嚴重缺乏誠信、謊言治國5.政府以各種暴力壓制抗議民眾,甚至唆使黑社會對付民眾。
以此體檢台灣的民主近況,病情確實已經越來越嚴重。從不/服從到民主抵抗,大家終究會發現:是這個2008年開始用警察暴力啟動所有保守基因的政權,自己不停在拆除、毀壞所有重要的民主憲政原則,因此拆政府的民主抵抗,才是在捍衛真正的民有民治民享。
對不公不義的抵抗,才是最高貴的文明。因此抗爭過程裡的貼紙、彩繪、植栽、戲劇、歌曲、詩文等,都將化為台灣重要的「民主文明史蹟」,永誌人心。〔台大法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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