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7日 星期二

居住正義 看看德國想想台灣

Maurice Ravel - Piano Concerto in G major, I
【摘要2016.5.17.中時 林建甫】財政部最近公布稅收統計,今年前4個月土地增值稅大減33%,創近4年新低,很多人怪罪是政府打房造成的。
首先,土增稅大減是因為交易量大幅萎縮造成的。過去房市大漲,交易熱絡,造成泡沫越吹越大。雖然稅收大增,但其實那是不正常的。現在因為實價登錄、房地合一,模糊被搓破,哄抬亂漲的獲利空間不再,加上老人化、少子化,未來空屋一定無法消化。
高達15倍左右的房價所得比,讓年輕人買不起房,中產階級換不起房。房價不降到合理程度,連剛性需求都無力滿足。因此房市冷凍,交易量萎縮,現在是再平衡的過渡階段。房價大幅上漲的結果,讓想要換房的有產階級,不再換得起房。讓賣掉房子的人永遠追不回來,讓無房者相對剝奪感更大。
現在連台北市蛋白區或新板蘆(新莊、板橋、蘆洲)的房價都令人望塵莫及。只有林三淡(林口、三峽、淡水)還沒有捷運的地方才有像樣的價格。社會上大部分的人就是為了一個殼,拚命一輩子。大部分的薪水都被房貸吸乾,無力做其他消費。這也是年輕人認為「居住正義」蕩然無存的根本原因,因此只好、只能追求小確幸而無鴻鵠之志,社會就難以進步。
如何實現居住正義?政府應讓房價盡速合理化,另外要完善制度可以借鏡德國三大政策經驗:「良性的產業定位」、「充分的住房供給」及「抑制投機的制度」。
首先,德國政府將房地產定為「社會福利性質的服務型產業」。住宅與教育、醫療一樣,都是社會福利的一環。買得起房、租得起房視為人民的基本需求。政府不講房地產是經濟的火車頭,房地產對經濟的貢獻也僅占8%左右。對比台灣的11.5%,比重明顯較高。
其次,德國房市供給穩定,政府有專門為中低收入家庭打造的保障住宅。德國住宅供給可分成四大部分,除了營建商、私人自建房、政府建公宅外,還比台灣多了合作社共同建房,即由低收入家庭共同集資建房,並且政府給予稅收、低利貸款等多方面的支持。目前德國的合作社共同建房占每年新建住宅的比例已經超過30%
除此之外,德國租屋市場也是有控管。地方政府與產業協會依法訂定「合理房租」,房租不得漲超過20%,否則就是違法。同時房東不能任意調漲房租,也不能隨意終止租房合約,也明文禁止二房東及欺詐中介,維持了良好的租房市場秩序。
德國的住宅自有率大約只有40%左右,有接近6成的民眾選擇租屋,其中年輕人租屋的比重高達77%。即使德國的房價比台北便宜很多,也不願意當房奴,降低生活品質。
第三,德國政府如何抑制投機炒作?除了每年的持有成本,買賣不動產需繳納土地購買稅及資本利得稅外,如果購屋10年內出售的獲利要被課15%以上的「投機稅」。賣方不能任意開價,如果售價超過基準價20%,將遭受最高5萬歐元的鉅額罰款;若超過50%,除了罰款還可能面臨3年徒刑。這些制度都讓市場中的投機者知難而退。
「打房」不一定是最佳的政策,但德國的住宅政策值得新政府參考。唯有從全面完善住宅制度,才能由根本實現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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