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5日 星期日

懸掛五星旗是言論自由嗎

【摘要2017.11.2.蘋果 陳怡凱】台灣民眾自發性連署禁止懸掛五星旗,背後其實反映出,台灣國族意識之凝聚與對五星旗所代表之中國之唾棄。
不過網路上卻有不少人持反對見解,理由大多是:「揮舞五星旗是象徵性言論之表示,屬於《憲法》上言論自由,因此在台灣不宜禁止五星旗」。這些見解可能忽略了國民對國家之忠誠義務,違背忠誠義務之行為是否為《憲法》上之權利行使?
《憲法》是否保障人民有認同他國之權利?五星旗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其武力統一台灣是指:「完全消滅《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之適用效力」。《憲法》是否不禁止國民背叛它,不禁止自己被人推翻,甚至還透過基本權來保障國民有此種推翻它的言論自由?
象徵性言論自由最常以焚燒國旗為例:因反對小布希之伊拉克戰爭,而以焚燒美國國旗表示抗議。這是藉焚燒國旗表達出:「對布希政府外交政策之反對」,因此這當然是象徵性言論自由。焚燒美國國旗者並不是國家認同發生歧異,想要背棄美國,認同伊拉克為祖國。這與台灣所發生之陳雲林到台灣之國旗衝突事件,以及愛國同心會以五星旗為國旗之事件完全是不同脈絡。 
國民並不是任意之一群人所組成,而是一群具有最低社會同質性及國家意識與國家認同之人結合成為政治上命運共同體。國家這種組織,是一種在國家發生危急時要求其國民去捍衛國家,甚至為國犧牲生命。這種「殉國」之精神要求如同「殉情」及「殉教」,均帶有感情之成分。
由於人民比較難對於抽象之國家法人發生感情,因此國家被具體形象化為國旗。它激發出每個國家均賴以生存之愛國心與國家認同感。各國均非常注重此種情感之培養,而以侮辱國旗罪來防止傷害國民之此種情感之行為。欠缺此種愛國心與國家認同之培養,比如歐盟,就無法整合成為一個國家。在歐盟發生危機時,英國人不會與之共度難關,而是選擇脫歐,畢竟沒有人會去「殉一個共同市場」。 
此種國家認同是團結國民與整合國民之基礎。民主法治國家是以此為前提與框架,並在此基礎上發展各種基本權。多元主義國家何以不會因為人民之意見分歧而變成一盤散沙而瓦解?因為它是以共同之國家認同為基礎與前提,因此其人民之意見無論如何分歧總不會逸出此一框架之外。國家認同是言論自由之前提,是《憲法》要求其國民應履行之忠誠義務,而不是《憲法》保持國家中立,任由人民去認同他國 
根據政治大學選舉民調中心所做之歷年台灣人民國家認同之調查,台灣人民之國家認同是台灣(穩定超過50%,不是中國(不到5%)。所謂中華民國在台灣或等於台灣,並不是蔡政府之政治性口號而是現狀之描述:中華民國不代表中國而是代表台灣,中華民國國旗是台灣的國旗。
因此只要是台灣國家認同不變,而只是想要將國旗改為台灣旗,或誤以為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仍代表中國,而以燒國旗來表達對中國之反對,則是政治性言論自由。反之,以中國五星旗為國家認同之原因,所為之焚燒與踐踏中華民國國旗,或懸掛與張揚五星旗,則均非言論自由之範圍,從而不受《憲法》上之言論自由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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