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2.11.自由◎ 姚中原】未來由天然因素或人為疏失所造成的重大災害,可能三不五時即會發生,全體國人必須有此深刻的心理體認,我各級政府亦必須事先做好各種防護作為,以及具備周延的應變計畫,如此才能減少危難或緊急事件對台灣社會所造成的各種損害。
當今台灣所面臨的安全威脅,已不限於傳統的軍事、外交等威脅,非傳統安全威脅已日漸深重。在非傳統安全威脅的類型中,其中一項即是由颱風、地震等非人為因素所造成的瞬間巨大威脅,例如1999年的「九二一大地震」以及此次花蓮發生規模6.0地震,皆造成許多民眾傷亡、多處大樓坍塌、道路嚴重龜裂,以及電力、通訊等公共設施受到毀損。
另一項則是人為因素所造成「重大基礎設施」被破壞或被癱瘓,導致國人平時所依賴的如水、電、能源、交通、通訊、資訊等基本建設無法正常運作,以致日常生活與工作受到嚴重影響。
例如2017年八月十五日,中油公司桃園大潭隔離站因工作人員操作錯誤,導致供氣中斷,造成大潭電廠六部機組同時停機以及全國十七個縣市、近六八八萬戶的停電事件,其中連一向不曾停電的台北市「博愛特區」,也被波及而出現斷電現象,此即為非傳統安全對台灣的另一種傷害。
未來,國人及民間社會都該建立及增強對非傳統安全威脅的防護知識;除此之外,各級政府更要積極研究,未來如何即時、同時處理「同時間,多地點、大規模、持續發生」的重大危難事件,如此才能真正避免及防範非傳統安全威脅對台灣的各種傷害。(作者為前國防部戰略規劃司簡任副處長、大學兼任教授)
首先,大家都清楚「預防勝於治療」,但是大家可能都不清楚自己住的房子遇到地震是否安全,更別提要如何預防;因此,地震前預防的首要工作,就是應先針對自住房屋定期進行健康安全檢查,以清楚自家的居住是否安全。然後再透過房屋健檢結果,進一步提供因應配套對策,才能真正達到預防目的。
然而,有些人擔心健檢結果不安全,影響房價而不願健檢,如此「要錢不要命」心態,實不可取。尤其都市集合住宅的居住安全,不僅是住戶本身問題,地震引發外牆剝落或房屋倒塌更涉及公共安全,政府應積極介入並予協助。
根本之道,政府應立法建立制度,就如同老車都要健檢才能上路般,要求房屋老舊在一定年限以上,應強制定期健檢並予以改善以確保安全,同時健檢報告及改善紀錄應予留存,以作為房屋交易履歷。而為提高健檢誘因,健檢費用可在隔年予以稅捐抵扣,甚至弱勢家庭還可以提供修繕補助。
其次,面對地震發生時的救災安置,面對各界龐大的善心捐款,如何適時有效運用,應加強公開透明與監督機制,以達到捐款目的、避免爭議。另外,災民安置計畫,除臨時性的避難住宿等硬體空間外,更應加強災民的社會支援和心理輔導等軟體照護。
第三,面對最困難且漫長的災後重建工作,首先要清楚掌握災民重建的意願,有人要重建家園留在原地,也有人因家人往生或其他原因,不想留在原地。此外,每個家庭的房貸與經濟狀況均不相同,如何掌握災民的意願與能力,應是第一步。接下來應協助災民組社區重建委員會,展開重建工作。
由於災民多半沒有社區重建的經驗與專業,建議政府應協助並補助災民徵選有經驗且信譽良好的專業人士或團體,全程參與重建並提供專業服務。透過專業者的協助,可以整合住戶的意見,同時作為政府、建築師、營造廠、金融機構等溝通的橋梁,這應是社區能否順利重建的關鍵因素。
面對重建工作,政府可以提供從寬從優的獎勵與補助,減少災民負擔。甚至面對少數不想留在原地的災民,政府也可考慮運用善款先買下其產權,參與加速重建,屆時再拍賣取回善款。另外,金融機構,特別是公股銀行應本於社會救助,積極提供優惠房貸協助重建。
最後,面對危老建築都更緩慢的爭議,都更釘子戶若非危險建築,要求政府強拆加速都更;反之,危險建築若涉及釘子戶,如海砂屋,卻又要百分之百同意,政府不願強拆,是否恰當?值得大家省思。
採購法最低標 建築界:低薪元兇【摘要2018.2.11.聯合報】採購法又生爭議,建築界指出,台灣採購法限制之嚴,全球未見,若要採用理想產品往往被指綁標。最低標等規定,更造成台灣公共工程施工品質低落、建築、景觀等設計產業難以發展,也是青年低薪元兇。
甫獲傑出建築師獎的建築師呂欽文指出,以宗邁建築師事務所此次被指綁標圍利來說,負責員工也許有疏忽,但若要選擇符合視聽設備運作所需產品,本來就須指定規格,否則相關機電可能都成廢物。
建築業界指出,數位時代,若要更有效率地控制燈光音響設備,必得採用大量電子元件。各廠商雖各有特定設備規範,但得標單位為符合採購法「公平競爭」的要求,僅能以各家都有的基本標準來訂規格,造成設備實際運用時問題百出。
建築改革社社長徐岩奇認為,國內低薪和採購法息息相關,因為採購法就是為工程採購設計,才會有最低標,廠商因此砍到見骨,連動影響薪資。他質疑,這對設計產業衝擊最大,使廠商在比圖成本外,還另得拚最低標,根本沒空間研發和栽培人才,「政府喊設計是好生意,根本是口號。」
採購法爭議,表演藝術界也深受其害,長期為雲門舞集設計服裝的林璟如曾獲國家文藝獎,2012年也因一度捲入招標爭議,深感受辱,宣告退休。據了解,立委正研擬藝文採購法草案,文化部也委託台灣文化法學會進行研究案,目前傾向立「藝文採購法」專法,不過不包括建築領域。
規範僵、給薪低 「讓家托員服務死掉了」【摘要2018.2.11.聯合報】照顧心智障礙者的家庭托顧員宛如「成人保母」,除要開放自家給個案使用,還需設計教學課程,個案心智年齡雖小,生理上卻是成人,也加重家托員負擔。
「管理很多、彈性很少、價格又不好。」台南市社會局前局長長曹愛蘭談到成年心智障礙者照護,認為政府制定的價格與照顧規範太僵硬,且給薪標準過低,「讓這個服務死掉了」,照顧壓力再度回到家庭。
她舉例,對進不去日照機構或需要個別照顧的成年心智障礙者,英美等國家多採取「兩人制」。照顧員多以兩人一組,在家裡照顧成年心智障礙者,且照顧者與被照顧者家庭可自行協商模式,包括照顧時間長短、薪水多寡等,讓服務得到更合理薪資。
第一社會福利基金會執行長賴美智表示,照顧心智障礙者除基本的「吃喝拉撒」要照顧外,還要設計教學訓練防止心智障礙者心智退化。
由於部分心智障礙者也有身障問題,和老人、小孩照護差異很大,賴美智說,政府規畫政策原本想讓一位家托員照顧三位個案,但實務很難做到,一人要承擔兩人以上風險,負擔太大。針對家托員服務,政府應有更多元或彈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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