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12.20.蘋果 周煌智】收容精神病患的龍發堂,在20世紀曾爆發爭議事件,如今,又再發生病患未獲妥善照顧問題,這群在21世紀被遺忘的台灣人,是時候讓他們接受現代精神醫療與長照的服務了。
台灣早在1990年就有《精神衛生法》,經過幾次修改後的最新2007年版已經實施近10年,透過立法與機構評鑑,嚴格的專業人員養成訓練計畫,早已經讓精神醫療專業邁入新的里程碑!目前已有超過1600位精神科醫師,以及2萬張左右的急慢性床位,及適合各階段的近200家復健機構(如康復之家、社區復健中心)提供近9000個位置服務,與37家精神護理之家提供約3700床左右;
另外,約有400家左右的精神科診所,以及近200家醫院提供精神醫療服務。因此,台灣的精神醫療水準早已經是亞洲數一數二的地位,足以提供國人現代化的精神醫療服務。
另一面,老化社會來臨,長照服務項目早已進入2.0版。精神病人也會老,自然也需要透過評估需求而給予長照服務。而許多慢性精神病人是身心障礙者,需要更多的社會福利資源的提供;《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在1980年立法迄今,經18次修正,更是確立對身心障礙者權益的保障,當然也包括具有身心障礙手冊的精障病人;上述這些服務都應透過合法且接受評鑑的機構、及持續接受在職教育的專業人員提供服務。
然而,卻有一群台灣人被有意無意的遺忘在上個世紀,以至於他們無法享用這些權益,或僅有片段的「被使用」這些服務,而無法主動主張權益。他們可能是所謂的精神病人,但從過去的實例來看,卻不乏有智能不足者、因故長期失能者、長期物質濫用導致社會功能退化者……等,他們需要接受診斷、評估,然後依據每個人的狀況給予不同階段與不同種類的治療、復健與服務。然而在上一個世紀裡,他們卻因不同原因與狀況,被簡約地冠上精神病人,住進非精神照護機構,從此失去接受完整現代化精神醫療的機會!
現代醫學涵蓋:「減少失能、傳染病預防醫學及生理與精神疾病診斷、治療與復健」。當個案住在人口高度聚集的機構裡,感染控制是一個重大的議題,需要定期檢視,因此,感染控制是現在精神照護機構評鑑所重視的重要項目。個案長期在機構裡老化、失能及生理疾病都是一個重要課題,而非簡約的症狀處理與藥物給予而已,這也是機構評鑑與專業人員在職教育必須定期舉行的重要原因。
所謂的精神醫療不等於只有藥物治療,而是結合生物─心理─復健─社會與環境的綜合處遇。單以藥物治療項言而言,就不是僅有單純的給藥而已,而是必須要了解藥物的作用、機轉與副作用,在住院時由醫師等精神專業團隊給予評估、診斷後,方開立藥物處方,由藥師調劑。當護理人員給予住院病患藥物時,更需要三讀五對以避免給錯藥。因此,絕不能由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隨便給予藥物。
即便於以住宿型為主的機構,也不僅僅是住院而已,還必須評估個案的綜合狀況,給予不同層級分類的病房以及不同類型的照顧機構,例如康復之家、精神護理之家;並視其自我照顧能力狀況給予不同的自主權。綜合上述所言,如果有任何一個機構無法提供上述所言的服務,就請讓這一群人出來接受現代化的精神醫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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