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交流基金會 109年-09月-06日】
創新經濟活力 促進投資就業
一、六大新興產業:推動生物科技、觀光旅遊、綠色能源、醫療照護、精緻農業及文化創意等六大新興產業。
二、四大智慧型產業:智慧電動車、雲端運算、發明專利產業化及智慧綠建築。
三、十大重點服務業:選定美食國際化、國際醫療、國際物流、流行音樂及數位內容、會展產業、都市更新、華文電子商務、Wimax、高科技及創新產業籌資平臺、高等教育輸出等十大重點服務業,作為服務業發展主軸。
四、經濟合作協議:推動區域經濟整合,99年至102年陸續完成與中國大陸、日本、紐西蘭及新加坡等國簽署8項協議(定),並恢復臺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諮商,促進貿易自由化。包括: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99年6月)
●臺日投資協議(100年9月)
●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101年8月)
●臺日電機電子產品檢驗相互承認合作協議(101年11月)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102年6月)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102年7月)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102年11月)
●臺日電子商務合作協議(102年11月)
五、自由經濟示範區:102年8月展開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工作,示範區重點工作包括發展智慧物流、國際健康、農業加值、金融服務及教育創新等前瞻性產業活動。目前已有20家廠商進駐示範區,總投資額16.7億元;「六海一空」102年進出口貨物量及貿易值分別為1,412萬噸及6,689億元,較101年同期成長38.71%及33.27%。
六、產業創新升級:99年公布「產業創新條例」;101年推動三業四化(製造業服務化、服務業科技化與國際化、傳統產業特色化),加速產業結構優化。
七、協助青年創業:103年起推動「青年創業專案」,3年內投入27億餘元。
八、打造產業聚落:依照區域特性規劃產業聚落,包括:中部地區的臺中軟體園區、中臺灣創新園區;嘉南地區的嘉義產業創新研發中心、台南雷射光谷;高雄地區的南部產業推動辦公室、高雄軟體園區、高雄展覽館;花東地區的東部產業技術服務中心、深層海水創新研發中心。
九、調高基本工資:每月基本工資由97年的17,280元調至19,047元(調幅10%);每小時基本工資由95元調整至115元(調幅21%)。另103年7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將調整至19,273元。
十、創造就業機會:積極推動各項就業方案,國內就業人數由1,041萬人增加至103年2月的1,103萬人,增加62萬人。
十一、減少失業人口:國內失業率從98年8月的6.13%高峰逐步下降,今年3月已降至4.03%。
十二、穩定民生物價:102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101年上漲0.79%,為亞洲四小龍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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