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日 星期一

強而有力的水利主管單位


【摘要2018.9.1.自由 凌邦暉、林冠宇】今年洪水來得特別猛,水退得特別慢,民怨特別高,大雨暫歇,該噴的口水也不少,現在雨停了,救災到個段落,就讓水利人來講講道理吧!
台南仁德地區,3500年前由內海演變為潟湖,康熙年間稱鯽魚潭,道光年間因淤積潰決為今日的三爺溪流路坡緩,且過半河道渠底低於海平面,高速公路設交流道於三爺溪中段,自此仁德一帶開發愈多,其後又因新開都市計畫,三爺溪增加了千餘公頃的集水面積。
先天不足後天失調之下,三爺溪成為台南市水患最為嚴重的河川,曾一年淹了九次,水利署總檢後需高達90億的整治經費,市府咬著牙在短時間內用1/3經費拼湊出一套堪用的防洪系統,將其的防洪水準從一日150mm提升到250mm雨量,這樣的治水政績,平心而論不容易了;但距離長期規劃350mm仍相去甚遠;在823暴雨一日526mm的考驗之下,更顯得不堪一擊。
淹了水,該怪誰呢?怪篳路襤褸的先民?怪辛勤耕灌的農民?怪抽水營利的養殖戶?怪引領經濟成長的實業家?還是怪居住置房於其中的你我?
該怪的人太多,還是怪治水人員比較簡單。於是從治水無效論,慢慢發酵為必有人上下其手治水A錢的說法;真是如此嗎?讓水利人來說說看法吧:
一、 我們需要一場防洪的轉型正義
台灣最常承受淹水的,常是最弱勢的民眾,經濟條件好的區位地勢愈填愈高、防洪系統外排的能量愈來愈大,低地弱勢區則承受更多的高地流量,有鑑於此,水利署今年對水利法完成「出流管制、逕流分擔」的修法,法規設定在土地開發之始各基地即納入小型滯防洪措施,用來減少洪水風險向弱勢區轉移,提升土地防洪韌性,對主管機關在重重反對的壓力下通過這樣法案本當給予掌聲;
然而,這法規真正發揮功效,仍需建立在都市更新的速度與法規覆蓋土地的程度二個重要因素下,以目前出流管制規定只拘束2公頃以上大型開發案的情況下,恐怕長此以往只能對防洪造成補丁的效果,大量中小型開發案仍將持續危害低窪地區生命財產安全。
二、 農業單位不該自外於防洪體系之外
這次洪患最晚解除的區位多半位在地下水超抽的地層下陷區,大家都知地下水取用該被限制,然而事實上,地下水井的打設和抽用,一直處於不被有效管束的狀態,地層下陷區也成為水利人不易克服的缺口;
另一個防洪的問題是灌排系統,本次洪患最烈的嘉南平原,密度最高的水利系統是錯落在城鄉間大小圳路,這些圳路原為農業水資源而設計,大雨時卻成為複雜無比的洪水輸送帶,防洪水利主管機關固然無權介入,農業主管又以捍衛農民用水,無意主動對圳路進行防災考量,於是,許多地方就發生圳路走哪,水災送哪的怪現象。我們由衷希望不論農田排水主管機關為誰,都應認真嚴肅面對灌排系統在防災體系的角色。
三、 政治人物請節制您的防洪話術
治水屬於投資風險考量,真正水利人都知治水不可能到永不淹水的境界,不淹水要靠老天的賞賜。面對災民時措辭的確是不易的事,什麼與水共生,防洪工程有其極限云云的說法,對於一場大水失去身家財產的災民來說,真的不太有說服力,主政者應在平時能讓民眾充份理解,要在台灣這片土地上安居樂業,本就要支付龐大的防洪代價及時間,即使大台北防洪200年的防洪堤防,加上78.8mm/hr的完整抽水防洪系統,仍難完全避免不淹水;
因此,為提高北市內水保護標準,102年起對基地開發設計了「流出抑制」協助防洪;此次823豪雨事件其實可以看成老天爺來驗收排水系統的完整性與不足的地方。
四、 我們需要更聰明更事權統一的防洪主管機關
近年來地界各地暴雨成災頻繁,防災大國日本被大雨襲擊而破功。極端氣候不斷展現其威力,對於未來的防汛挑戰,我們沒有樂觀以對的理由;本次水災各地方政府、水利署不斷向災區調度抽水機,展現了強大的防汛動員能量,在國家資源有限的條件下,我們當期許中央水利主管機關應該更有效率統合支配防汛資源及減輕水患。
近聞中央政府組織改造將拆分水利署,朝向弱化事權統一的方式調整,我們不禁憂心,未來是否能有一個強有力的水利主管單位能帶領台灣面對下一場防汛戰事。
治水工程 人難勝天【摘要2018.9.1.自由 林傑】近日豪雨造成南部地區淹水。400毫米降雨量如果分布在一週,不會有災情,但如果極端在一小時內降完,肯定造成大淹水。老天會降多少雨這種事,是人力所不能控制,也是人們永遠要面對的考驗。因此,治水措施可簡單分成兩塊:
首先是雨落地後,減少從地面或建築物排出到水溝的量;接著就是水溝的水如何有效的排到整體排水系統終端。
前者就是「出流管制」觀念,家戶都可以把天上降下來的雨水留置,並妥善運用,設立類似水撲滿的儲水系統,用於澆花或沖馬桶,不僅節省水資源,也可減緩基地排出的雨水量,為「海綿城市」貢獻一份心力。
後者則是如何將水溝的水,透過區域排水管道、抽水站、滯洪池等工程設置,將其有效排出,就是政府很重要的工作。
雖然防洪標準設愈高,淹水機率更低,但相關工程經費也會增加。因此,維護管理時注意水溝不要被阻塞、抽水機能夠正常運作,就算雨量超過防洪標準,退水時間也可縮短,迅速恢復正常生活機能,也就是「韌性城市」;
此外,政府其他公設也可幫忙分擔排水系統的負擔,例如公園綠帶、馬路安全島、學校球場可以降挖,或是使用透水鋪面等,這就是所謂「逕流分擔」。
透過上述方式來改善淹水對民眾的影響,是治水工程人員的責任。然而,面對極端降雨挑戰,治水有效與否不宜簡化為「有淹水」或「沒淹水」,而一筆抹煞所有參與治水工程人員的血汗。
較好方法,應該先看降雨量是否超過相關工程構造物的設計防洪標準,接著再細看淹水面積、深度、次數及時間是否有改善,畢竟面對老天爺,工程手段有其極限。
全球氣候異常,非人力所能控制,但透過各種工程和非工程的避災、減災措施,政府和人民一起努力,仍可有效降低淹水機率及災害所帶來的損失,縱使無法完全不淹水,但可把淹水面積、深度及次數加以改善,並盡力縮短淹水的時間,降低對民眾日常生活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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