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1日 星期六

碳氫化合物 Carbohydrates

探索生命《生物學》2
1.     碳水化合物由碳、氫、氧組成。在碳氫化合物分子,氫與氧的比例是21,跟水分子的比例一樣。此外,碳水化合物中經常有「-CH2O」原子群,它的構造如下: 
2.     有些碳水化合物是大型的分子複合物,例如澱粉和纖維素。如同大部分的大型分子,碳水化合物由許多構造更簡單的原子群組成,同樣的原子群反覆連接構成碳水化合物。

3.     因此要瞭解更複雜的化合物,第一步必須先瞭解組成它們的次級單位-特定組合的簡單原子群,稱為單體mononers
徐弘毅注:社會是由個人組成,而個人又組成各種家庭小團體,所以要瞭解社會必須瞭解家庭的結構「單體」,與各種家庭變形而來的組織(例如教會、廟會)具有的性質,也就是研究「衍生物」的性質。
同樣的,我們要瞭解一個大型動物或植物的行為,必須先瞭解構成他們的基本單位「碳水合化物」的性質,它們是是構成有機體的「單體」。
4.     構成碳水化合物建築體的基本磚塊是簡單的醣分子,稱為單醣monosaccharides。單醣分子的碳鏈有長有短,從3碳到6碳或者更多。
5.     雖然三碳醣與五碳醣在生化反應上扮演重要的角色,六碳醣-主要是「葡萄糖glucose」和「果醣fructos-才是碳水化合物的主要結構材料。因為所有六碳醣的氫、氧比例都一樣,因此它們的分子化學式也一樣,都是:C6H12O6。換句話說,各種六碳醣彼此都是的異構物。
6.     葡萄糖是多數細胞的能量來源,葡萄糖經常用來快速補充運動員的能量。果醣,許多水果都含有果醣。葡萄糖和果醣只有一點點不同,但是那這一點點差異性十分明顯。
7.     所有直鍊的醣類都帶有CO原子群
u  如果氧的雙鍵(=O)連接的是碳鍊的最尾巴的那個碳,那麼尾端原子組合「COH」稱為aldehyde group醛原子群
u  如果氧的雙鍵(=O)連接的是直鍊中間的某一個碳,那麼連接點的原子組合「CO」稱為ketone group酮原子群。如表 
8.     CO」位置的差異就是葡萄醣分子與果醣分子的主要區別;葡萄醣分子是醛醣,果醣分子是酮醣

9.     因為這小小的結構差異,葡萄醣與果醣這二個原子組成完全一樣的六碳醣擁有非常不同的性質;它們在某些生化反應的行為也不同,事實上它們嚐起來味道也不同。
10. 在單醣分子中,除了用雙鍵連接氧「=O」的那個「碳C」,其餘所有的碳原子都連接著氫氧基-OH
u  擁有「碳」與「氫氧基」連接特徵的化合物稱為「醇alcohol」。因此「氫氧基」被稱為「醇」的「官能基」。
u  特別留意,「氫氧基-OH」與鹼的「氫氧根離子OH」不同。「氫氧根離子OH」已經離子化了,但是氫氧基「氫氧基-OH」沒有,氫氧基與碳之間的化學鍵是堅固的共價鍵。
11. 氫氧基是有極性的,所以醣十分容易與水形成氫鍵,也因此醣是可溶的。不論是在咖啡、茶或活細胞的液態環境,醣都十分容易溶解。
12. 活的有機體系統內的醣很少是直鍊的。舉例來說,葡萄糖通常會捲成5個碳與1個氧的環,並且還有一個碳突出於環變成側鍊。 
徐弘毅注:為什麼活的有機體系統內的醣分子很少是直鍊的?因為不論是植物或動物身體內的液體都需要流動來交換養分或帶走廢棄物,流動的狀態下,分子互相碰撞、推擠,使本來是直的葡萄醣分子被揉成一團,而變成環狀的醣分子。
13. 無庸置疑地,葡萄糖在生物的化學反應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有許多種六碳單醣被轉換成葡萄糖,也有許多六碳醣由葡萄糖合成。許多其他種類的有機化合物,例如蛋白質,也能轉換成葡萄糖或者用葡萄糖當素材合成。
14. 有許多種單醣衍生物含有碳、氫以外的元素。舉例來說,葡萄醣衍生物葡萄醣胺glucosamine是葡萄糖原始架構的其中1個碳的氫氧基被胺基amino group(-NH2取代;而葡萄醣-6-磷酸glucose-6-phosphate是葡萄醣分子的其中一個氫氧基的氫被磷酸基phosphate group(-PO32取代。
15. 這些單醣衍生物對活體細胞十分重要:胺醣與某些蛋白質結合形成細胞膜,葡萄糖分子內的化學鍵斷裂、釋放能量之前,必須先轉換成葡萄糖-6-磷酸glucose-6-phosphate
n   翻譯編寫 Carol H. McFadden and William T. Keeton Biology》;圖片來源:Food-info.net

2012年2月9日 星期四

第一任做不好,第二任能有多好?

【摘要2.9.2012/南方朔】近年來,南韓國運日益興隆,這與它的總統制有關。根據韓國的制度,它總統一任五年,不得連任。因此任何人只要一當了總統,就必須全力以赴。它們沒有那種第一個任期表現不佳,然後宣稱第二個任期沒有選票壓力才去改革的這種鬼話空間,任何人當了韓國總統就必須盡心盡力去做對的事情。沒有耍權謀,等第二任的機會。韓國這種制度,使得它的領導人沒有時間可以浪費虛耗。
而台灣則不然。台灣的領導人有兩任的任期,第一任都不好的人,他的第二任會好到哪裡去?這也是台灣的上層政治有太多的權謀算計,缺乏真誠努力做事的態度之原因。根據台灣的這種制度,第一任沒做好,就等第二任,極可能是兩任都做不好。
韓國總統一任五年,可以做多少事情,台灣若每個總統都一事無成地拖上八年,難怪韓國與台灣的差距已經愈差愈遠了。也正有鑑於台灣與韓國的這種對比,我真的主張台灣將來如果有機會修憲,我們對總統的任期一定要修訂,每個總統只能幹一任,任期為五或六年,相信台灣的局面必將因此而大大改觀。
因此,台灣的總統可以連任的這種制度實在不是個好制度,這種制度會養成最高領導人不誠實的作風,當一個領導人為了要連任的選票而在第一任媚俗討混,他若在第二任改變,那麼這種轉變就是一種欺騙。馬政府第二任要重啟美牛談判,這不正表示他以前所謂的保障國民健康的說法,是一種欺騙嗎!
一個政府對同樣的問題會可以如此反覆,這種騙選票的政府,它的誠信已大打折扣,將來它的話還有誰會相信?任何政府都必須服膺「無信不立」的基本原則,如果第二個任期即是個無信的政府,這樣的政府又怎麼可能有政績?
一個總統只能幹一任,不得連任,這樣的制度實在比可以連任好了太多。台灣總統一任四年,可連任一次,這乃是繼承自美國,但根據美國總統學權威,也是「美國國家人文基金會」傑佛遜講座、阿拉巴瑪大學榮譽研究教授邁唐納(Forrest McDonad)在一九九四年所出的重量級著作,《美國總統的職位;一個知性的歷史》最後一章所示,美國自華盛頓以降,第二任總統差不多都沒有好下場,總統的連任,似乎並不是賜福,毋寧更應該視為是一種厄運與詛咒。
第二個任期的總統不可能有政績,麥唐納發現它的原因三:
一、前有攀龍附鳳 後反成跛腳總統在第一任時由於人們認為他在位掌權的預期時間尚久,他需要國會議員來幫忙製造政績,爭取連任。而同一政黨的國會議員也樂於效命。這有利於他們更上層樓,這叫做「攀龍附鳳效應」(Coathail Effect),意味著總統在第一個任期內,有較佳的凝聚力。同黨國會議員也樂於合作效命。
但到了第二個任期時,他的來日無多,親信已定,多數國會議員已需自己去找後路,或者另找別人效忠,或者就自行拉幫結派,形成山頭,這意味著第二任總統的凝聚力以大幅減弱,同黨國會議員反而可能掣肘,「攀龍附鳳」效應被「跛腳鴨徵候」(Lame-duck Syndrome)所取代,第二任總統之難有政績,關鍵在此。
在美國總統史上,美國國父華盛頓的第二任,他的聯邦黨即效忠性極低、內爭不已,使他幹得非常勞累,這種現象已成第二任的必然。
二、連任後忘了謙卑 驕傲自大。第二任總統都必然驕傲自大,遇事一意孤行,人不和、政不通之弊即告出現。這也是許多第二任總統自以為可歷史留名,最後反而祇留下罵名的原因。一個不謙卑的第二任總統注定不會有好下場。
三、好大喜功行事失控 傷國體傷身體。第二任總統都習慣會去搞外交軍事,希望在歷史上揚名,但外交軍事都會涉及別國,一個總統可以充分控制內政,卻管不到別的國家。失控乃是常事。許多第二任總統就是敗在外交軍事上。
二十世紀初的威爾遜總統,他從政當新澤西州州長及第一任總統都政績斐然,但他第二任讓美國捲入第一次大戰及後來的巴黎和議,研究歷史的都知道一戰的和議混亂不堪,這都是威爾遜所致,於是他聲望慘跌,甚至民主黨也棄他而去。
他任期最後,體力耗竭,得了腦中風,半身癱瘓,精神也搞垮,每天怔怔忡忡,像個夢遊患者。他任滿離職後三年,即在夢中逝世。他是第二任總統裡下場最慘的一個。
另外下場也慘的乃是詹森,甘迺迪遇刺後由他補位,他自己也選上一任,在內政上他推動「大社會」的社會建設計畫,很被後人肯定。但他後來捲入越戰,卻一敗塗地,美國人全面反對,最後他體力精神枯竭,每晚都不能入睡,視總統這個位子為恐懼。最後公開宣布他放棄他的連任機會。他放棄連任的那篇聲明,內心沉痛,心神潰散,乃是近代著名的沉痛演說。
在美國的總統史上,第二任總統幾乎沒有例外的每個人都幹得焦頭爛額,第三屆總統傑佛遜第二任任滿前夕,曾說:「再五個多星期我就下台,終於從這個我以無法再負荷的工作裡得到解脫!」
林肯打贏內戰,使得國家統一而成美國英雄,但在被刺前已因國家內亂不已而心神耗竭,他曾說「有朋友勸我多休息,休息或許有助於消除我的身體疲勞,但卻無助於解除我的精神疲憊。」有這些人的故事,總統幹兩任真的不是好事。
第二任總統不一定就政績更好。一個總統如果能像韓國一樣,好好集中精神幹一任五年,就很夠了!   【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301期】
李鈞震:
1.     這世界上有些人的才能最多只能領導5個人,再多他就會精神崩潰;其實更多的人他只能給別人領導,他連管理好自己都有困難。
2.     少數優秀的人他可以管理2萬人,但是如果他不小心有機會管理20萬人,他一定會發現他的學識與才能嚴重不足,可是他又受到許多人的期待,因此精神壓力非常地大,為了維持完美的形象,他不斷地做形象包裝,來美化自己,結果造成更加「名不符實」的狀況,因此必然會產生嚴重的心理疾病。
3.     人類文明的發展永恆不變的法則:聰明的人管理愚昧的人如果愚昧的人管理聰明的人,一定會被推翻或精神崩潰。許多當上總統的人,他本來就沒有真才實學、名不符實,當然精神崩潰。例如,蔣經國晚年明知自己身體不健康,還故意違反醫生的飲食規定,來糟蹋自己的身體,就是標準的精神崩潰狀態(或情緒失控)。
4.     不只總統當太久容易精神崩潰,任何企業或組織的管理者,只要他名不符實,沒有真才實學,缺乏五育均衡並重與終身學習的習慣他最後一定會把自己跟組織一起搞垮
5.     民主政治最大的好處是,那些沒有真才實學的人,一旦有了權力,很容易就會被社會大眾發現,而他也總有一天會下台,不會永遠執政。
6.     全世界沒有人敢否認,陳水扁是台灣歷史以來最好的台北市市長。但是為什麼他當上了總統,沒有辦法持續維持正義,推動進行德國模式的轉型正義?因為當時他的學識與能力不足夠管理邪惡的國民黨立委、清算國民黨「黨產」與追究蔣經國時期踐踏人權的共犯,導致自己經常情緒失控,然後傳染給家人與幕僚;所有的人類都一樣,只要情緒一失控,智商就會接近零
7.     有些非常出名的媒體主筆,寫文章批評別人很容易,也會認為自己蠻有品德與修養的,但是只要他當上7-eleven便利商店的店長,他就會情緒失控,因為他的知識與才能不足以管理一家便利商店。
8.     有許多人單身的時候他會自我感覺良好,他會覺得自己很有品德與修養,但是只要一結婚,他必須多管理一個人,他就經常情緒失控,而做出連自己都無法理解的事情,為什麼?原因都一樣,他的知識與才能不足以管理2個人;為什麼許多年輕夫婦感情很好,一生了小孩狀況就全變了?原因也一樣,他的知識與才能不足以管理2個以上的人。
9.     所有的人類都一樣,只要才能與「權位」不相稱,沒有符合「選賢與能」或相比之下失去社會競爭力,他私底下一定會經常抓狂、情緒失控;人類情緒失控時,98%的人會變成暴飲暴食、憂鬱症、厭食症、縱欲狂歡、躁鬱症、失魂落魄、愛講黃色笑話……

2012年2月3日 星期五

教育目的在培養人格

【摘要2012/02/01聯合晚報劉開元】台北市教育局今天召開中學校長會議,中央大學認知心理研究所長洪蘭應邀演講,她強調,教育的目的不是在學得任何有用的東西,而是在培養人格和情操、正確的社會觀、交到好朋友。她更勉勵中學校長不要只以學生的成績來評量學生,而應以人格和情操做為教育孩子最主要的方法。
洪蘭也說,按照人體科學來說,「沒有輸在起跑點」這回事,因為人生是一場馬拉松、而不是百米衝刺。從教育理論來說,也沒有不可教的孩子,因為大腦是有可塑性的
洪蘭舉例說,她曾到學校參觀發現,有些教室燈光的明亮度不一,前半段比較亮,後半段燈光較暗,經詢問校長,校長竟大方承認,教室後半段燈光較暗,是因坐的都是學習程度後半段的學生,「給後段孩子那麼亮幹嘛?他們也不看書,開亮燈也是浪費」讓她非常震憾。
李鈞震:
1.     洪蘭證實了該校長與教育部長吳清基確實是社會敗類
2.     教育的目的,不是在學得任何有用的東西」這是完全錯誤的,完全違背教育學專業。教育目的在「培養人格和情操、正確的社會觀、交到好朋友。」這是正確的,但是問題是如何達成?教育程序與步驟為何?不講程序與步驟就是在喊口號,等於在說廢話!
3.     學生只有學習到「專業能力」才會具備基本的品德,學習到「一技之長」才會具備基本品德。缺乏「專業一技之長」的人,說品德有多好,一定是騙人的。麵包達人吳寶春,一定有相當高的品德,因為他具有頂尖的專業素養。
4.     問題是,許多北一女學生、中央大教授或台大的學生,只會死背書,並不具「專業能力」也缺乏「一技之長」。所以學校成績好,品德不一定好是確實的。
5.     學生要品格好,第二要件就是「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並重」,否則一定身心不平衡、不健全。全台灣大部分的教育部官員與中央大學的教授,大部分都身心不健全。台灣的各級學校教職員與學生普遍缺乏運動專業訓練、缺乏專業音樂與藝術訓練、缺乏參與社團活動……。這都是校長們與教育部長身心不健康的明證。
6.     學生要品格好,第三要件就是「養成終生多元學習的生活習慣」。中央大學文學院教授誰精通量子力學認知心理研究所誰精通台灣史?誰參加世界性環保或人權組織?絕大部分的教授都缺乏五育並重強烈多元學習精神,可以知道,絕大部分的大學教授與教育部官員都不專業,不懂教育學
7.     沒有「養成終生多元學習的生活習慣」,缺乏「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並重」,不具備「一技之長」的人,不可能會產生正義感人格和情操也一定缺乏公平自由競爭的社會觀、更不可能有知己
8.     中央大學的教授們,有誰是諾貝爾獎得主的「知己」?中央大學的教授們誰敢譴責國民黨的「黨產」是贓款、違憲、缺乏公平競爭的精神缺乏社會正義感與基本憲政常識!這就是沒品格!

2012年2月2日 星期四

庭內保護的被害人 檢察官不應卸責

【摘要2.1.2012蘋果 尤伯祥、翁國彥】最高法院日前在刑事庭會議中作出決議,未來法官原則上將只調查對被告有利的事項;至於對被告不利的犯罪事實,法官並不主動調查,而是由檢察官負起舉證責任。若檢察官舉證不足,被告可能獲判無罪。
此一決議一經公布,引發檢察體系及被害人團體的不滿,質疑最高法院眼中只有被告人權,犧牲被害人權益。不過,犯罪被害人能否在司法程序中獲得保護,並不必然與被告的人權處於對立狀態。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社會大眾琅琅上口的「無罪推定原則」,不單是媒體不應在被告剛被逮捕時就一再用「人魔」、「變態」等字眼污名化,其精神更應彰顯在審判過程中。法官初接觸到檢察官的起訴書時,心證應該是「被告被推定為無罪」的一片白牆,由檢察官嘗試塗抹上有罪的色彩,被告及辯護人則有權利全力防禦。
但此一理想中的刑事司法審判邏輯,在我國法庭內卻遭到嚴重扭曲。社會大眾普遍期待法官會像包青天一般明鏡高懸、在公堂上積極調查案情,檢察官則相對擺脫舉證責任
然而,一旦社會大眾期待法院主動出擊,摘奸發伏,要求法官調查不利被告事項,則法官若唯恐不符這種期待就會被輿論打成恐龍,心證必然經過自保本能的調整,先入為主地推定堂下被告有罪,必窮盡調查不利證據能事而仍形成無罪確信後,始敢判決無罪,否則寧可在莫須有的心態下入人於罪,法官的心證基準因而通常不是無罪推定原則要求的寧縱勿枉。
常見的狀況,是被告在法庭中腹背受敵,遭到法官加入檢察官的陣營聯手攻擊,被告老覺得是跟與自己為敵的法官打官司,根本不覺得法官會立於中立角色聽審。當法官習慣性對被告「有罪推定」,忽視有利的證據,不斷複製面貌相似的冤案,刑事司法的公信力就在一個個法官球員兼裁判的案子裡,流失殆盡。
而依法應在法庭上積極舉證證明被告有罪至無合理可疑程度的檢察官,在蒞庭時盡職追訴者固然所在多有,但因多了法官作幫手而不積極舉證,期待法官自行追查不利被告事項者,也不乏其人。
甚至,也有一旦法官判決無罪,即對媒體放言抨擊法官忽視被害人權益的案例。然而,聽過被害人家屬抱怨蒞庭檢察官在法庭上表現消極的律師,卻不在少數。
因此,若要真正落實無罪推定原則,扭轉仍持續複製冤案的審判結構,勢必要讓法官回到原先心證空白、推定被告無罪的中立角色,並且讓所有蒞庭檢察官切實負起舉證責任。
本次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的決議,一再強調法官不應越俎代庖、自行承接下檢察官應負的舉證責任,才能在法庭中落實無罪推定原則,避免回到包青天式的糾問審判制度,實屬正本清源的第一步。
至於多數人關切的被害人權益保護,其實並不與此一決議精神衝突。如果我們都認同犯罪事實應該透過審判程序釐清,自然該有人負責這工作,問題只在於「誰比較適合」落實無罪推定原則?
檢察官的角色是依法代表國家追訴犯罪,則在司法程序中為被害人發聲並爭取權益,自然是檢察官應獨力扛起的職責;地位中立的法官,不應該、也不需要代替檢察官履行此一職責。若法官因代行檢察官職責而釀成冤案,這種結果既非正義,真正加害人也未繩之以法,被害人的權益終究未能實現。
因此,最高法院本次決議,其實只是讓刑事訴訟回歸應有的無罪推定風貌,與被害人權益並無任何衝突。若太快將被害人權益與被告人權對立起來,強令法官扮演檢察官追訴犯罪、保護被害人權益的角色,只是製造有罪推定與冤案風險。
最高法院這次的決議,足以提醒國人換個角度重新思考:目前這種以推定有罪為起點的審判實務,究竟是不是我們要的?如果是,那麼一旦我們自己也成為被告,能接受嗎? 作者尤伯祥為台北律師公會祕書長、作者翁國彥為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