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

復甦 何以無感?

【摘要2010/12/30 經濟日報】2010年即將結束,經濟部長施顏祥直言全年經濟成長率可超過10%,應是經濟很繁榮的年份,但很多人說感受不到,並多歸咎於所得分配惡化及廠商擴大海外生產所致。
但是,國民所得統計的方法並不會把海外產值全部算成我國產值,也不會把台灣接單、海外出口都算成我國出口,並不會由此造成統計數字偏離人民感覺的現象;相反的,國民所得統計的資料恰好證明,從人民的角度來看我國的經濟,即使不管所得分配有無惡化,也真的不太好
從整體所得來看,今年至少有三個因素使民眾對經濟的感受,低於經濟成長率。第一,去年和前年的經濟成長率,分別是遠低於正常水準的1.93%0.73%,今年的成長有一部分是要補回前兩年流失的成長。從較長期的觀點而言,人民當然不會覺得今年的成長有多好。
第二,近年來我國出口價格下跌進口價格上升,同量的出口能得到的收入愈來愈少,相同進口量要花的錢卻愈來愈多,因此代表國內產量變化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和經濟成長率,就高估了人民真正收入的成長。
第三,GDP中的固定資本消耗(即折舊),人民並沒有真正的收入,而這一項近年卻增加不少,使GDP和人民收入的差距擴大。
主計處為把進出口價格變化的損益及折舊從GDP中扣除,編制了「按市價計算的國民所得」。這項所得在2007年至2010年間,僅實質成長4.44%平均每年成長不到1.5%,低於依GDP計算的經濟成長率甚多。這應是人民感覺不到經濟繁榮的重要原因。
我們可以用一種更簡單的方法,來掌握人民真正得到的所得。國家整體每年得到的所得,由支出面來看可分成三部分:1.由民間和政府消費支出得到的滿足,2.固定資本和存貨的增加,以及3.出超所換到的國外資產。前兩項是國內需求,第三項稱為國外淨需求。
依主計處估計,前兩項按2006年價格,在20072010年分別為99,657億元和101,906億元。
出超換到的貨幣或金融資產,依2006年的價格來看它的價值,要看將來我們拿它來買什麼東西而定。如果用它來買現在變很便宜的東西,則依2006年價格來看這筆出超的價值就大增,反之若要買變貴的產品,這筆出超就較不值錢。
由於未來要買什麼並不確定,比較符合人民感受的辦法,應是假設人民用一般消費品的價格來,評估出超所得的價值。
在這種假設下,20072010年由出超得到的所得,換算成2006年價格,分別是1124億元和9,372億元。將它和內需得到的所得相加,20072010年人民感受到的總所得,依2006年價格來算分別是109,782億元和111,279億元,三年間只增加1,497億元或1.36%,也難怪人民感覺不到經濟成長。
這種算法和主計處算法的差異,只在於出超的收入要如何計算,而我們只要看2010年的數字就可發現,這裡的算法比主計處合理而且更能符合人民的感受。
2010年估計實際或用當期價格計算的出超是9,618億元,我們的方法把它換算成2006年價格是相近的9,372億元。
但主計處計算GDP和經濟成長率時,卻說出超相當於2006年的21,027億元,多出了近11,000多億元。
主計處估計按市價計算的國民所得時雖已設法調整,但調整後出超計入國民所得的金額仍高達11,592億元,比實際出超多了近2,000億元。
就是這樣的高估,使經濟成長率和人民的感受相差很遠。希望政府深切瞭解人民所得增加甚慢的事實,不要只拿未能反映實際情況的經濟成長率做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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