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1日 星期六

9成瓶裝水 遭塑膠污染 對人體危害程度有待商榷


【摘要2018.3.25.工商時報】美國非營利媒體組織Orb Media公布一份新研究顯示,美、中、泰、印等全球9國的市售11種品牌瓶裝水,9成含有塑膠微粒。惟專家指出,目前尚不清楚塑膠微粒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程度。
此份研究由紐約州立大學弗雷多尼爾學院微塑膠研究人員梅森主導進行,研究結果顯示瓶裝水「普遍受到塑膠污染」。研究人員檢測來自全球911個品牌的259瓶瓶裝水,這些國家包括巴西、大陸、印度、印尼、肯亞、黎巴嫩、墨西哥、泰國與美國。其中高達93%的樣本遭檢出含有塑膠微粒,當中不乏知名品牌,像是AquaAquafinaDasani、依雲(Evian)、雀巢Pure Life與聖沛黎洛(San Pellegrino)等。
驗出的塑膠微粒包括尼龍、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ET,以及用於製造瓶蓋的聚丙烯polypropylene)。
梅森表示:「在此研究中,我們發現的塑膠微粒裡有65%是塑膠碎片而非纖維。我認為這些塑膠微粒大多來自於瓶子與瓶蓋本身,以及在裝瓶過程遭污染。」
其他遭塑膠污染的瓶裝水品牌,還包括BisleriEpura、迪洛斯汀(Gerolsteiner)、Minalba與娃哈哈(Wahaha)。
梅森表示,某些癌症、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與自閉症案例增加,以及男性精蟲數量變少,可能都與塑膠污染有關。
但專家指出,目前尚不清楚塑膠微粒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程度。國際瓶裝水協會(IBWA)便批評此份報告「未經同儕審查、科學證據不足」。
過度捕撈+污染 全球物種消失中【摘要2018.3.25.自由】全球近六百名科學家歷經三年研究後指出,過度開採、濫捕以及污染等人類活動,已驅使地球上每一區域的物種衰減。若該趨勢持續,到2048年時,亞太地區的商業漁業將無魚可捕2100年時,逾50%的非洲鳥類與哺乳類生物將滅絕
科學家警告,人類與自然唇齒相依,「這令人憂慮的趨勢,將殃及經濟、生計、糧食安全以及全球人類的生活品質,我們正破壞自己的未來幸福」。聯合國「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服務跨政府科學政策平台」(IPBES)的科學家二十三日在哥倫比亞麥德林市舉行環境會議,會中發表全球各區生物多樣性評估,科學家彙整2005年以來約一萬份相關科學研究,完成該評估,評估成果也獲IPBES129個會員國認可,堪稱是最全面的地域性生物多樣評估報告。
報告強調自然供應人類生存所需的一切,包括食物、乾淨用水、能源,並調節地球氣候,其中一篇報告指出,每年自然對人類的貢獻,相當於每公頃數千美元。報告說,在亞太地區,自19902010年,自然每年平均貢獻7.6%的經濟成長,受惠人口達45億人,然而經濟成長對自然造成多方面衝擊,到2050年時,該區將損失45%的生物多樣性,高達90%的珊瑚遭遇嚴重退化。
在美洲,與陸地相關的自然環境,每年約貢獻24兆美元價值,其中約三分之二、65%的貢獻正在減退,而21%呈現劇烈衰退,如今該區物種已較第一批歐洲殖民者抵達前,縮減了31%,到了2050年,物種流失將達40%,受此連動衝擊,60%的美洲語言與文化將岌岌可危,甚至死亡
在非洲,人類活動估計已使五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退化,逾20%物種面臨威脅、瀕危或滅絕。非洲逾六成人口依賴自然資源存活,然而到了2050年,非洲人口將從目前的12.5億倍增到25億,這將使得該區生物多樣性面臨更嚴峻的壓力,報告指出,到了2100年,非洲將損失大量植物物種,其湖泊的生產力,將縮減20%至30


2018年3月30日 星期五

台大應及時煞車


【摘要2018.3.24.蘋果】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延燒2個多月,所暴露出來的倫理與法律弊端,越見荒腔走板。台大校務會議今天將如何處理這些爭議,會決定身負公共任務的全台高教龍頭,是否有能力合乎倫理和法律基本要求,誠實面對並矯正本身所犯的治理錯誤,還是一錯再錯,成為歷史笑柄,走上末日之路。
當台大行政會議推選的遴選委員台灣大副董事長蔡明興,在遴選結果產生後出面高聲讚揚當選的台灣大獨立董事管中閔開始,就埋下了「副董選獨董當台灣大校長」的爭議和譏諷種子。
在遴選程序中,台大校方和遴選委員會未能盡責提供和充分檢視資料正確性,又在召開臨時校務會議釐清爭議的過程中,出現台大校方嚴重違反行政中立原則的貽笑之舉,已經足以讓社會大眾對台大心存質疑。
更可笑的是,在原先的利益迴避爭議上,當事人管中閔與蔡明興針對這只需35分鐘就可解釋清楚的問題上,不但選擇完全神隱並在臉書作些文青式回應,甚至還放任一群完全不面對具體事實與公開資訊的泛藍人士,以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腳的手法,把原本單純的遴選程序爭議,立即無限上綱成藍綠對立,企圖模糊焦點,無非是不肯負責「踹共」面對,因此才會引爆更多爭議,咎由自取。 
接下來接連爆發的違法兼職違法赴中擔任教職爭議,遲遲未能釐清甚至越滾越大的原因,也都是台大校方和政府機關長期語焉不詳的結果。當事人長時間不面對現實,卻在校務會議召開前夕,公然指控各種以公開資訊為基礎的媒體報導和檢方調查,是「政治恐攻」,儼然一副絕不受法律拘束的皇權聖君姿態,根本就是為學生做了最負面的民主法治示範。 
這種凡事動輒訴諸顏色政治的惡習,是台灣社會無法就事論事的深重惡瘤,台大校務會議若是沒有能力脫離這種卑劣的操弄手法,正足以證明台大完全沒有自行解決遴選爭議的基本能力,屆時更該由教育部基於《大學法》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法律主管機關的立場,積極介入並予以矯正,才能防止台大走上末路。
《大學法》第1條固然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但《大學法》根本不保障毫無界線的自主,更從未容許任何學術教育機構以自主為名,據地為王,放任一群統治菁英無法無天,這也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的真諦所在。 
換句話說,《憲法》固然保障學術自由,但《大學法》所規定的大學自治,必須是在法律範圍內為之,甚至,根據我國大法官歷來關於學術自由的解釋,「校長遴選」從來不屬於大學自治的保障事項,因此,在遴選過程中嚴重失職、未盡監督責任的教育部,更該基於《大學法》的授權,針對錯誤百出、荒謬至極的遴選程序與遴選結果,進行合法性與適法性監督。
大學自治是維護學術自由的手段,絕非目的,錯把無法無天的自主當自治,再錯把自治當目的,任由政商利益在完全不透明的校長遴選制度下從事醜陋的競逐,堂而皇之地將師生當成廉價勞工,才是對學術自由莫大的傷害,台大務必在末日誘惑下及時煞車,停止鬧劇。 
PS
1.        讓愚蠢無知又權力慾望失控的人,咎由自取吧。
2.        馬英九本身,知識水準低級,愚蠢無知又權力慾望失控,當上總統以後,落得昏庸無能的下場。
3.        優秀的高中生,就到國際學術排名比台大好的學校唸書就好,何必在乎台大的校長是誰。
4.         這十幾年來,國際評比,已經證實,台大的歷屆校長與教授,絕大多數是國際學術庸才,這是客觀真實。無須辯論。台大在國際上,可有可無,這種學校有何值得爭權奪利?
5.         事實上,管中閔的國際學術地位,在國際上,可有可無,一點都不重要,跟街友差不多,不知他現在活著有何人生意義?
評陳管論文抄襲事件【摘要2018.3.24.自由 蕭聖鐵】關於陳建良、管中閔的論文(下稱陳管論文)「兩岸經濟合作架構(ECFA)政策效果評估國際貿易實證」(2017/04/11),和張瑋玲的碩士論文(下稱張生論文)「ECFA貨品早收清單對台灣出口中國大陸之影響:差異中差異模型之分析」(2016/07/30),是否陳管論文有抄襲張生論文之嫌?
我們重閱雙方論文,並參酌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NATPA)的比較報告「Report of the Investigation on the Chen-Kuan(CK) paper(2017) and the Chang Thesis(2016)」(http://www.natpa.org/index.php/recipes/211-the-final-report-regarding-s-accused-plagiarism-case),結論是:陳管論文確有多重抄襲張生論文,有些部分原封不動照抄,有違反學倫之實。
陳管論文摘要寫道:「本研究是文獻中首次採用差異中差異模型,計算ECFA的政策效果,提供了不同於現有一般認知的實證結果。」這是違反事實。因為張生比陳管論文早九個月前就已發表的碩士論文,就是討論相近且重複的議題。更重要的是陳建良是張生的指導教授,陳與其他兩位論文委員校外教授,曾在2016年七月卅日就核准了張生論文。陳不可能不知道張的論文。陳管論文宣稱「首次」,實屬不實
觀諸陳管和張生的論文,張生論文嚴謹遵守論文寫作倫理。張引用陳管的部分,清楚標出「引用自陳建良、管中閔手稿(2016)」且都集中在其論文第四章第一節的敘述統計部分,共有五表六圖(分別是表4-1、表4-2、圖4-1、圖4-2、表4-3、圖4-3-1、圖4-3-2、圖4-3-3、表4-4、圖4-4、表4-5)。
另外張的指導教授陳建良也核准了張生論文內註明的「自行整理」、「自行計算」、「自行統計」、「自行分組」。也因此,別人若引用張生論文內張生的研究成果,就應該註明「引自張瑋玲(2016)」,或者加以括弧註明,這是任何一種論文寫作之最基本的學術倫理。
但我們看張清楚註明屬於自己做的圖表,卻出現在陳管論文,如張的「圖2-1」對應陳管論文的「圖1」。也如陳管論文「表3」的全部數據來自張生論文的「表4-8」、「表4-9」、「表4-10」等,卻看不到陳管註明表3是引自張的碩士論文。
在張生論文,有引用工商時報、自由時報、中央社等等的資料,張生將之編為表格分析。在陳管論文中也有引用一些相同報導,但僅在文內註明報導年度,沒有註明何月何日的報紙,也沒在參考文獻內一一列出。這種兩文內容極為相似,而後來才發表的陳管論文卻沒有註明出處,在文中很多地方出現。如張生的第十二頁、十三頁和陳管的第五頁、第六頁。我們高度質疑陳管論文在這一部分涉及抄襲張生論文,違反學術倫理。
另一方面,在參考文獻,管陳有十二篇,張生有廿二篇,有六篇相同。就管陳論文來說,已經有一半是相同的。這還沒有提到他們都有用到、卻只有單方列為參考文獻的部分。根據調查,台灣有關ECFA的學術論文至今不下兩百篇。
因此兩文的相同性很高。雖然陳管論文引用其他一篇碩士論文,就是沒有張的碩士論文。再說,陳管論文的分析模型「差異中差異模型」(difference in differences)沒有引用一些涉及此模型與其應用的國內外文獻資料及討論利弊,以強化他們論文的立論基礎與價值。反而張生卻引用國外文獻並討論國內有關「差異中差異模型」的相關論文。
陳管論文與張生論文之間的關係非常緊密,絕不能以張生參考文獻有列「陳管手稿(2016)」,就說陳管論文沒有抄襲。更不應該以管中閔曾有「不知道有這一篇文章」的反應,就說此陳管論文與管中閔沒有關係。掛名共同作者就需共同負責。否則楊泮池校長也不需因掛名共同作者的論文有爭議,而以放棄續任下台負責。
我們必須尊重學生的研究成果,明白列出學生(國際慣例),不應該出現陳管論文有高度抄襲張生論文、違反學倫的問題。這種基本學術倫理問題不嚴正處理,如何教導學生扎實做學問,台大又如何堪稱引領台灣學術發展的龍頭?教育部推行高教深耕計畫,也應該從這一點開始。

台灣資本市場與弱台、窮台拔河


Rimsky-Korsakov: Scheherazade op.35 - Leif Segerstam - Sinfónica de Galicia

【摘要2018.3.24.蘋果 謝金河】鴻海子公司富士康互聯網(FII)獲得中國證監會快速通關審查,即將在上海交易所掛牌,這個效應除了衝擊台灣的資本市場,也引來政壇及企業界很大的騷動。一位在中國有大金額投資的企業家第二代當著我的面說:「台灣完了!」他很悲觀地預測台灣的企業、資金與人才,未來5年之內會被中國大陸吸光殆盡
在立法院,藍綠兩黨立委也群起圍攻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曾任金管會主委的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詢問顧主委:「FII一旦到A股上市,鴻海半壁江山都撤離台股了,這樣你認為中國股市不會發生磁吸效應?」曾委員又說:「上市櫃公司有1178家在中國有投資,金額高達2.2兆美元,這些台商中國子公司未來若都在中國上市,對台股恐怕非常不利……
民進黨立委郭正亮也提醒顧主委說,鴻海仍持有FII 85%,未來鴻海對FII股權可能被稀釋,甚至是逆轉,未來FII可能成為鴻海集團的旗艦企業,台灣的鴻海可能成為控股公司。
一家富士康互聯網公司要到中國上市,對郭台銘而言,這是鴻海集團事業版圖重新布局的重要一步;對中國政府來說,這絕不只是一家台灣的企業在A股上市,而是事關國家戰略的布局;對台灣來說,假如中國資本市場對台灣的企業敞開,台灣的企業會不會用腳投票,爭相到中國的深圳、上海交易所掛牌上市,進一步削弱台灣的資本市場?這是蔡政府眼前面對的最大課題。 
就在立法院針對金管會召開的「如何防止中國股市磁吸效應」專案報告後,《經濟日報》以頭版顯著篇幅報導「26家台商將在A股掛牌」,被公開點名的有南僑、榮成等企業。這個報導中,讓人感覺台灣的資本市場好像快要玩完了。 
鴻海的FII到上海掛牌,這個衝擊是大的,可是台灣也不是那麼沒有籌碼。首先是FII35天快速通關,一般人不容易享受到這個特殊待遇,目前在深交所、上交所等候IPO的企業數千家,其中不乏像美圖、滴滴等知名公司,台商按正常排隊程序,從現在開始排隊,也要23年以後的事了,除非中國證監會把每一家台商都比照郭董快速通關。 
二是中國大陸對台灣的資金、人才、企業的磁吸效應,從90年代到今天,從未停止過,只是現在力道更大。08年在上海金茂大樓的君悅酒店有一場論壇,當時400多家台商與會,媒體報導有300家台商將掛A股,其實從90年代中國股市開張迄今,台資企業在A股上市也不過20幾家,這顯示,台資企業在A股掛牌,沒有想像中容易。而台資企業在A股掛牌後,也不一定大紅大紫成為登龍捷徑,像國祥製冷、晉億、漢鐘、成霖潔具、斯米克、海鷗這些早期掛A股的企業都表現平平 
三是企業選擇在哪裡掛牌,除了本益比考量,地緣因素也很重要,台灣的企業以中小企業為主,在台灣掛牌較易受本地投資人青睞,像上銀、國巨、穩懋、研華等都是在台灣資本市場搖身變成千億元企業。中國股市有高本益比是事實,但關鍵仍在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有競爭力的企業到哪裡掛牌都可以吃得開。
其實面對中國資本市場直撲而來的磁吸效應,眼前台股超過100元的公司高達170家,創了歷史紀錄,EPS超過10元的企業,去年也可能創下歷史紀錄,展現台灣資本市場的韌性。
但政府面對這一波來勢洶洶的中國磁吸,一定要更積極,現在很多企業滿手現金,必須鼓勵企業用力投資台灣。賴院長的解決五缺是好的開始,顧主委也要努力解除資本市場的緊箍咒,讓企業在IPO障礙掃除,讓台股本益比能夠彰顯提高。
當中國致力窮台 謝金河:政府只有加碼投資台灣一條路【摘要2018.3.24.聯合報】中國大陸祭出對台31項政策,以及鴻海富士康互聯網FII獲得快速通關到上海交易所掛牌上市,引發討論。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在臉書發表,其實中國大陸對台灣的磁吸效應從未停止過,從90年代迄今,台灣的人,台灣的錢往中國大陸流從來沒有停止過,台灣的人流,物流,金流都往中國流,乍看之下,台灣的困窘是必然的。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台灣人的有錢也讓大家想像不到,像藝術品拍賣市場的買家,過去30年來,台灣的買家實力最雄厚。「但是台灣人有錢,錢都藏在外面」,謝金河說,他曾問1位大陸台商賺到的錢擺在那裡?對方稱80%放香港,20%新加坡,「他的錢沒有回到台灣,但是,卻買了很多台灣的好公司股票,他說用境外戶頭買台灣股票非常輕鬆容易」,當然,像這樣的財富管理業務,都被香港,新加坡的金融機構賺走了,因此,他們高薪,我們必然低薪。
謝金河指出,這只要看一個數字就可以了,台灣的金融帳淨流出連30季,淨流出金額3540.48億美元,超過台幣10兆以上,這些最活躍的資金,全部被別人所用,如果我們的領導人懂得像美國總統川普那樣,用租稅手段,一手鞭子,一手胡蘿蔔,讓流竄在外面的大錢回來,然後號召企業全力加碼投資台灣,那麼台灣的情況立刻改觀。
謝金河說,這些年台灣的公共投資只會蓋馬路、炒地皮,我們的公共投資匱乏,像電力供應是基礎建設很入門的項目,台灣搞成缺水缺電,這是很不可思議的事,像台電如果帶動一次設備更新,或者是鼓勵企業投資綠能產業,像行政院長賴清德願意挺身而出解決五缺問題,其實這只是政府的本份而已!投資台灣才能壯大台灣,當中國致力窮台,蔡政府怎麼壯台、強台,只有加碼投資台灣一條路而已!
川普直接介入雙通併購案給台灣的啟示【摘要2018.3.24.自由 林修民】美國總統川普十二日頒布行政命令,以「保護國家安全」為由,禁止博通(Broadcom)以1170億美元(約3.45兆台幣)對高通(Qualcomm)的敵意收購;最早在去年十一月開始,博通執行長陳福陽(Hock Tan)首先對高通提出收購邀約,遭到高通拒絕後,便發動敵意收購,直接訴諸(大)股東以取得過半的董事席位,意圖直接取得經營權,高通也非坐以待斃,直接訴諸外資投資委員會(CFIUS),最後甚至直接找上總統川普,本案最後以失敗告終。
如果以廣義而言,雙通合併案其實是美國血統公司之間的一般商業行為。博通之前是由新加坡商安華高(Avago)所併購,但併購後以博通為存續名。事實上,安華高本身就是從美商安捷倫(Agilent)科技類比IC部門獨立出,而安捷倫科技更早就是從美商惠普(HP)的儀器部門所獨立的。
由於儀器部門當年在惠普明顯與公司電腦(包含伺服器、個人電腦與筆記型電腦)或是印表機部門營業項目有顯著差異,故獨立出安捷倫科技,經過若干年的成長之後,量測儀器所需要的高精準度類比技術,也是一門另一個可以獨立的營業項目,故在許多納入私募基金的支援下,安華高就從安捷倫科技獨立而出。
安華高的類比技術搭上智慧型手機的熱賣,尤其是從3G到現在的4G時代,為了滿足射頻多頻段的相容性,加上身為iPhone的供應鏈,Avago不斷成長最終得以併購博通,由以上可知,掛著博通名的博通/安華高如果以血統來看,執行長陳福陽說得沒錯,他可是一家不折不扣的美系公司,只是如同許多美國大公司一般為了避稅原因,把公司設在低稅國家,以求得到股東最大利益。
既然如此,為何CFIUS甚至美國總統會以國家安全有風險,介入一般美系公司之間的商業行為?原因有二:第一,雖然安華高是從美商安捷倫獨立而出,但畢竟也距今快十年,且設籍在新加坡,美國政府對背後的股東資金的掌握度,當然遠不及純設立在美國的公司。
第二,陳執行長華爾街出身,擅長成本管理,對於新技術的研發如5G,美國政府非常擔心其會刪減研發支出,進而弱化高通在未來的研發競爭能力。根據彭博(Bloomberg)的資訊,為了針對外界此疑慮,陳福陽不但聲明會繼續支持研發行動,甚至還請出當年創辦博通的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Henry Samueli來當說客,可惜仍無法化解高通與美國政府的疑慮。
為什麼高通這麼重要?重要到美國總統不惜自己下去也要阻擋原美系公司之間的商業行為?5G當然是最大的關鍵。根據國際電信組織對5GIMT-2020)的要求,除了手機內傳輸速度之外,還包含了目前最紅的無人(智慧)車及無所不在智慧城市/智慧網路。如果再算入目前最紅的金融科技及人工智慧,高通的通訊與應用處理器晶片都有一定的角色。
在可見處處都是通訊資訊的未來,安全的保證已經不再是個人隱私的問題,而是國家安全的問題,對美國甚至也應該對所有國家而言,這塊聖域只能由有國家確認百分之百安全的公司才足以信任,任何可能會妨礙、弱化資通訊技術都應排除,此警覺度早已超出只是一般商業買賣的領域。
由美國政府對雙通例子的啟示,甚至早先媒體傳聞美國政府正考慮把5G國有化,證明在資通訊/半導體/數據之間的許多貿易競爭,早已超越了一般商業行為,是一場企業實務、法律、研發技術、反壟斷甚至國家安全都參與的複雜行為,美國政府對高通的慎重態度,相較於我國政府公平會只憑著幾個委員討論,在未召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就可以自行決定出對高通史上最大罰款,我國政府看到美國這種態度是不是該自己想想是不是缺少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