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

治國要靠正確資訊

【摘要2.9.2011聯合報╱朱雲鵬】國內生產毛額(GDP)最常作為衡量國民生活水準,已與一般人民的生活日益脫節。脫節之原因一,在於國內生產毛額經常被誤用。

其實現有的資料有些比「國內生產毛額」貼近民生,像 「以要素計算的國民所得」,也就是薪資加利潤,這才是民眾實際可以「分到」的餅。但以我國為例,從八九到九八年的十年間,GDP平均成長3.4%,「以要素計算的國民所得」成長不到2%。為什麼?

以最近幾年來說,企業設備投資的額度愈來愈大,提列的折舊愈來愈多;這些折舊會變成企業的「儲蓄」,但是一般人民分不到。

另外,去年平均出口價格比95年低了3%,但平均進口價格漲了15%,一來一往,國民的購買能力變低了。所以,治國的注意力如果改放在「國民所得」,就會比單用GDP貼近人民。

還有一個要改的,就是對於環境成本的計算。GDP沒有納入公有優良環境的效益,像國家公園帶來的喜悅,也沒有扣除公有環境品質的下降,像水汙染導致河川,無法作為休閒使用。

其實,主計處早從八九年開始就應立法院的要求,編製「綠色國民所得」,做的就是這件事。到如今已經多年了,但未受重視

最後,施政常會碰到特殊問題,也就需要特殊資料,或是過去沒有收集的資料。例如北部都市房價偏高,和所得愈來愈不成比例,就是近年來的特殊問題。但房價到底多高?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卻不知道。如果連實際房價都不知,怎麼可能有好的對策?

無論是國家治理,還是企業治理,數字管理是一個重要的基礎。管理不能只靠數字,但如果連最基礎、最關鍵的數字都沒有,管理者等於是在黑暗中摸索,在沒有地圖的指引下前進,成功將只是偶然,事倍功半則指日可待。

已故的歷史學家黃仁宇所言,明朝稅制之所以失敗,缺乏數字管理是重要原因。我們希望所有具決策權力的機構,要重視數字的收集,並且使用正確的數字,作為國家治理的導引。

李鈞震:

1.      數字管理,叫做工具理性,它可以提醒負責單位的主管按照學術的原則來施政,不會憑著自己的「想像」來制訂政策或喊口號。馬政府選前提出「六三三」政見,就是非常不理性、沒有數字管理的概念下所提出來的。

2.      一個國家發展最基本的數字管理是:1.政府的行政效率要通過國際ISO認證,超越新加坡。2.台灣的學術論文發表總數,要遠遠超過日本。3.台灣的人口密度要低於北歐國家。4.台灣的失業率要低於4%。5.犯罪率要低於瑞士。6.排碳量要低於瑞典。

3.      政府的數字管理要透明化,所有軍公教人員的資產都應該清楚公布,並且交代來源,土地、房屋幾筆,要公告市價值多少,不能呼嚨過去,藏污納垢。例如行政院副院長陳冲在台北市信義區有一筆土地,到底面積多大?市值多少?如何得來?監察院都沒有講清楚說明白。

4.      經濟發展的目的是什麼?不是賺錢,也不是GDP,而是要建立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台灣的稅制就是標準的圖利財團,剝削弱勢百姓的不正義制度。

5.      除了工具理性之外,國家管理一定要符合價值理性,也就是政治人物要有道德標準;最基本的道德就是守信用、說到做到、政見完全兌現

6.      政客如果政見無法兌現,或說話不算話,就應該要下台,永遠退出政壇。沒有這麼做的政客都是相當不要臉,沒有品德。

7.      一個社會或政府組織要發展,一定要重視工具理性價值理性,缺一不可。台灣的政府組織有非常多的數據都輸給新加坡,最主要原因就是過去幾十年來的政客,既沒有工具理性,也沒有價值理性

8.      朱雲鵬當公務員的時候,蹺班去約會,社會上雖然有很多的批評,但是其實不算很不道德。郝龍斌的政見是「要讓淡水河可以生飲」,結果跳票,品德遠遠輸給朱雲鵬;馬英九說要「蓋巨蛋」,結果跳票,品德也遠遠輸給朱雲鵬。

9.      品德比朱雲鵬爛的政客當總統,讓品德比馬英九還要好的人回學校教書,這就是不公平的社會,違反「選賢與能」的政治原則。

10.  公務人員上班時間蹺班約會,跟學生蹺課去約會其實差不多,只要政見能兌現(考試成績高分),品德就不算差。

11.  中央大學有教授,整天要求學生當史懷哲,結果自己死也不願意當,說到做不到,品德比朱雲鵬還差。

12.  任何的道德標準,如果沒有信用,一切都是空談;「守信用」是所有人類道德的最基本原則。高喊四維八德或三民主義的人,如果做不到就是不守信用,就是空談或詐術。

13.  每一個參與選舉的政治人物都有提政見,如果沒有辦法完全兌現,就應該永遠退出政壇。大學教授如果對「守信用」不敏感,那麼一定會包庇爛政客,自己也因此成為社會敗類。

14.  馬英九曾經答應社會大眾,要把「黨產」交還給國家,結果做不到,新聞媒體上沒有人看到中央大學的所有教授們出來連署譴責,因此中央大學的所有教授都沒有社會正義感,沒有道德標準,沒有價值理性,因此都屬於斯文X類。

15.  教育學的最基本原則就是「以身作則」,教授如果「說到做不到」,就沒有資格教育學生;教授如果對於「以身作則」不敏感,一定是爛教授。中央大學的學生會不會被教授所污染?

16.  馬英九法律系畢業三十年以後,一直考不到律師執照或代書執照,三十年期間也沒有不斷地寫國際學術期刊的論文,竟然可以到政治大學當教授,標準何在?學生多麼無辜?這符合什麼道德標準或數字管理?

參考資料:論語泰伯4 篤信好學 守死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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