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2日 星期二

拯救混合收入的紐約

Bach: Brandemburg Concerto No. 1 - Nikolaus Harnoncourt
徐弘毅2016.3.15.
紐約時報社論表示,紐約市房屋租金與薪資所得的差距拉大,許多人害怕租金與薪水的差距拉大,會將城市分裂成二個陣營富有的人和無家可歸的人。白思豪計畫是用十年的時間,建立或保留20萬戶社會住宅。
最近市議會要對市地重劃方案投票,這個方案將紐約東區的布魯克林劃分出大約200個區塊,紐約市政府允許開發商在這些重劃區蓋更高的建築,條件是要在那裏建數千戶的社會住宅出租。這是紐約市第一批全市15個重劃區,紐約市政府希望用增加住屋供應量的方式,提供足夠的住屋供應量,舒緩租金壓力。
這個城市用自己的方式建立住房平等,這個宏偉的計畫是非常重要的豪賭,它能夠同時點燃成長、增進鄰里、提升環境水準與保護房客。
白思豪市長說,他發誓會用意志去駕馭的社會住宅案,社會住宅計畫是真正的房地產引擎,能夠取代胡作非為的方案,而且不會像紐約東區住宅那樣昂貴,讓窮人和老人都買不起,不過,他還是遭受左翼分子的批評。雖然新的社會住宅案將保留更大比例給最低收入階層,但是他們說那沒有太大的改變,白思豪市長只是密封黑人、拉丁裔和移民城市的厄運。
紐約市長白思豪話說得很漂亮,十年內要蓋20萬戶社會住宅,但是能不能守信用呢?政客只要不守信用,一定會被人民唾棄,台灣就有一個借鏡,朱立倫競選新北市長時承諾,上任後將力推「社會住宅」,結果,上任新北市長5年,還沒有建好社會住宅,就跑去選黨主席跟總統,這種習慣性不守信用、詐騙百姓的政客,下場就是落選。
紐約市長白思豪打算花十年的時間蓋社會住宅,那些窮人和流浪漢可以等十年嗎?他們可能連今年冬天都無法熬過,這樣的行政效率遠遠比不上李光耀。行政效率,絕對會影響政客的前途,台灣還有一個政客可以當紐約市長白思豪的前車之鑑,那就是郝龍斌。
201510月媒體報導,郝龍斌市長時期,有身障戶要租國宅,等16年還租不到。台北市的國宅主要是照顧弱勢族群,租金為市價三至四折,3566戶國宅,有9747人排隊等候,其中延壽P國宅身障戶僅一戶,有人等16年還租不到,民眾反應看屋、簽約程序就要六個月至兩年不等,市府作業流程僵化,沒有行政效率;而且,國宅身障戶數不足,僅108戶,占國宅全數0.3%,郝龍斌應該是故意歧視弱勢者。郝龍斌因為行政沒有效率,所以民調一直往下掉,最後低到無法選總統,無法選黨主席,在基隆的立委選舉也失敗。
紐約時報引述社會運動人士Bertha Lewis的批評,控訴白思豪市長的社會住宅計畫,讓紐約市更白人化。這些開發地區會自然而然地中產階級化,讓住在紐約東區的5萬人,有被替換掉的危險。
紐約時報似乎想太多了,雖然新的住宅品質比較好,但是,紐約的中產階級會跑到布魯克林區買房子嗎?不會,所以,當地的居民不會被替換掉;此外,這些社會住宅只租不賣,因此,在布魯克林區的弱勢者可以用廉價的租金租到房子,他們不會被迫離開居住地。
相對地,馬政府的官員則是非常離譜,他們嗅到窮人買不起房子的社會氣氛,就借機賺錢,推出出售式「合宜住宅」。這有什麼問題?
首先,合宜宅土地徵收的手段不合程序正義,政府還沒徵收,就先將地標給建商,不尊重地主意願,也沒有給百姓合理的搬遷補償,被強迫徵收的對象都是弱勢者,這不是在製造更多的窮人嗎?馬政府不是詐騙集團首腦嗎?新店的美河市也是一樣的詐騙手法。
其次,馬政府官員用低價向百姓徵收土地,逼百姓搬家,卻高價賣給財團,擴大貧富差距。這裡面一定有官商勾結。
第三、官員趁機自肥,葉世文收賄弊案只是冰山一角。
第四、新北市合宜宅是偷工減料的建築,浮洲合宜宅樑劣、漏水,將這種劣質的廉價住宅賣給低薪階級,是在二次剝削弱勢者。合宜宅不是解決居住正義的好辦法,許多經濟弱勢者連湊一筆錢買房子都有困難,真正的社會住宅是只租不賣的。
紐約市長白思豪選擇的社會住宅地點是布魯克林區,因為那裡是黑人、拉丁裔與窮人居住的地方。台灣有一個天兵政客林佳龍,選在7期蛋黃區規畫「住商混合」社會住宅,那是台中最貴的地段,以32廳租金行情約在25000元,打7折後,租金仍有17500元,若再加上管理費、水電等必要支出,1個月2萬元的租金,這個價格,剛出社會的年輕人負擔不起。社會住宅應該要廉價,因此應該選在郊區,讓低薪族負擔得起。
當房價過高,民怨四起,居住正義要如何實現?馬政府曾經嘗試以稅制打房,不過,政府以稅制來打房,只有短期效果,長期而言是無用的。因為口袋深的投資客,會把提高的稅金,透過租金轉嫁到租屋客身上,對租屋客而言反而會增加負擔。
台灣跟美國一樣,房屋是商品,基於維護自由市場原則,政府對於房屋的買賣實在無法漲價歸公或統一房價;所以政策上必須社會住宅與一般房屋商品脫鉤。政府提高房屋稅、土地稅、土地增值稅、或囤房稅等等,主要目的應該是「增加政府稅收」,可以用來改善社會福利,提供租屋補貼。
政府應該要有長期的房屋政策,例如30年內增建200萬戶「出租國宅」,沒有能力買房的人都可以用低於平均薪資20%的租金住進出租國宅,可以住到終老,這樣就不需要去買房。而房屋市場,可以專做豪宅,提供給有錢人享受,豪宅房屋可以無限制的飆漲,但是只要有社會住宅,就不會影響一般平民的居住權。
如果人人都可以用低於薪資20%租金住進出租國宅,百姓就可以擺脫「買房傳後代」的思維,因為子女只要有工作,也都可以配到出租國宅。那扣除房租以後,人人都有很強的購買力,對個人生活品質與商業發展,都有大助益。

拯救混合收入的紐約 Saving a Mixed-Income New York

The New York Times
By THE EDITORIAL BOARDMARCH 11, 2016
紐約市的命運現在能夠決定嗎紐約市長比爾白思豪認為可以。
Could it be that the fate of New York City is being decided right now? Mayor Bill de Blasio thinks so.
在星期三的示威遊行,他對退休人員和工會成員說:「在你們的幫助下,人們將回首20163月的這幾天,他們將會說,這是紐約市被拯救的一刻。這是我們阻止這個城市走向懸崖的時刻。
At a rally on Wednesday, he told retirees and union members: “With your help, people are going to look back on these days in March of 2016, and they’re going to say that’s when an affordable city was saved. That’s when we stopped this city from going over the brink.”
他所說的懸崖是房屋租金與薪水的差距拉大,許多人害怕租金與薪水的差距拉大,會將城市分裂成二個陣營富有的人和無家可歸的人。白思豪的解決方案這個月面臨考驗,他的計畫是用十年的時間,建立或保留20萬戶社會住宅。最近市議會要對市地重劃方案投票,這個方案將紐約東區的「布魯克林」劃分出大約200個區塊,紐約市政府允許開發商在這些重劃區蓋更高的建築,條件是要在那裏建數千戶的社會住宅出租。這是紐約市第一批全市15個重劃區,紐約市政府希望用增加住屋供應量的方式,提供足夠的住屋供應量,舒緩租金壓力。
The brink he means is the gaping divide between rents and incomes that many fear is splitting the city into two encampments: the rich and the homeless. Mr. de Blasio’s solution — a 10-year plan to build or preserve 200,000 affordable apartments — is facing a critical test this month. The City Council is nearing a vote on a proposal to rezone nearly 200 blocks of East New York, Brooklyn, allowing developers to put up taller buildings there on the condition that they also build thousands of new affordable apartments. It would be the first of 15 rezoningscitywide that the administration hopes will increase the housing supply enough to ease the pressure on rents.
這個城市用自己的方式建立住房平等,這個宏偉的計畫是非常重要的豪賭,它能夠同時點燃成長、增進鄰里、提升環境水準與保護房客。紐約市仍舊是混合各種收入的城市。
This grand plan is a hugely important gamble that the city can build its way to greater housing equality, that it can ignite growth, improve neighborhoods, tame gentrification and protect tenants, all at once. That New York can still be a mixed-income city.
要保持城市平衡是一大挑戰,這揭露出紐約市的繁榮來自於各種族群的混和。二篇最近在時代雜誌上的文章報導一些好消息:出乎意料地,商業界很高興與市長一起執行計畫,遊客塞爆街道。街道跟過去一樣安全,無法預期的設施持續出現,例如,超高速的公共Wi-Fi站。事實上,對城市混亂陰謀者來說,最近兩年是很可怕的,他們預測白思豪市長的管理將為紐約帶來犯罪與不理想的時代。
The challenge of keeping the city’s balance exposes the mixed blessing of prosperity. Two recent articles in The Times report the good news: The business world is unexpectedly happy with the mayor, and tourists arechoking the streets. The streets are as safe as ever, and unexpected amenities keep coming, like blazing-fast public Wi-Fi kiosks. The last two years, in fact, have been terrible for the urban-chaos conspiracists, who predicted the de Blasio mayoralty would be an era of crime and dystopia.
在富人裡面一直存在貧窮的人和無家可歸的人,會讓那些感到權力中心無法掌控的人,更加地焦慮。白思豪市長說,他發誓會用意志去駕馭的社會住宅案,社會住宅計畫是真正的房地產引擎,能夠取代胡作非為的方案,而且不會像紐約東區住宅那樣昂貴,讓窮人和老人都買不起,不過,他還是遭受左翼分子的批評。雖然新的社會住宅案將保留更大比例給最低收入階層,但是他們說那沒有太大的改變,白思豪市長只是密封黑人、拉丁裔和移民城市的厄運。
The persistence of poverty and homelessness amid the wealth can only feed the anxiety of those who fear that the center cannot hold. Mr. de Blasio has critics on the left who say the real estate engine he vows to harness will instead run amok and make neglected neighborhoods like East New York too expensive for the poor and the elderly. They say that without big changes, like setting aside a far greater share of new apartments for people on the lowest income rungs, Mr. de Blasio is sealing the doom of the black, Latino and immigrant city.
社會運動人士Bertha Lewis赤裸裸地控訴白思豪市長,讓紐約市更白人化。紐約東區社區管理委員會,對新計畫有疑慮,所以在十一月拒絕白思豪市長的計畫,布魯克林區區長過去也這麼做。
The activist Bertha Lewis has starkly accused the mayor of furthering the“whitening” of the city. Worries about displacement led the East New York community board to reject the mayor’s plan in November, as did the Brooklyn borough president.
雖然,紐約市執政當局說審計長Stringer讓社會住宅計畫倒退,但事實上這些開發地區會自然而然地中產階級化,因此,紐約市的審計長Scott Stringer,去年警告土地重劃區的使用計畫,將讓住在紐約東區的5萬人,有被替換掉的危險。白思豪市長對此現象的攻擊是壓制它最好的方式。
The city comptroller, Scott Stringer, warned last year that the rezoning plan would put 50,000 people at risk of displacement in East New York, though the administration said Mr. Stringer had it backward — that gentrification was happening on its own, and that the de Blasio attack was the best way to subdue it.
紐約東區社會住宅提案明確地交付給城市計畫委員會,並且被遞交到紐約市議會投票。白思豪市長準備好去辯論,浪費美好的時間,不提出一個計畫讓窮人與工人階級可以居住,什麼都不做是無法令人接受的。我們知道多年來,人們被推離自己的社區,這個城市的政府沒有做任何事情。白思豪市長在這個星期的示威運動說,現在是讓公眾利益擺在第一位的時候了。
The East New York proposal has easily cleared the City Planning Commission and is headed to the Council for a vote. Mr. de Blasio is right to argue that doing nothing, surfing these good times without a plan for housing the poor and working class, is unacceptable. “We know that for too many years people were pushed out of their neighborhoods, and the city government didn’t do anything about it,” he said at this week’s rally. “It’s time for the public’s interest to come first.”
那是有力的論點,這是市議會必須嚴肅面對白思豪市長的計畫的主要理由。這項計畫要在必要的地方調整,但是紐約市應堅持基本戰略,擴大城市景觀中的永久社會住宅,將租屋保護與社區改善整合在重劃區中。紐約市長努力建立一個共識,要及時的將紐約打造成適合人居住的地方。這是一場必須搏鬥的戰爭。
That’s a powerful argument, and it’s the main reason the City Council should treat Mr. de Blasio’s plan seriously. The plan should be adjusted where necessary — but the city should stick with the essential strategy of enlarging the permanently affordable cityscape by combining rezoning with tenant protections and community improvements. The mayor has tried hard to build a consensus that New York’s livability can be salvaged before it’s too late. It’s a battle that needs to be fought.

2016年3月21日 星期一

五大創新產業 勿複製二軍經驗

Beethoven - Symphony No 8 in F major, Op 93 - Thielemann
【摘要2016.3.21.自由】新政府提出五大創新研發產業為核心的產業政策,希望帶動產業轉型與升級,交通大學資訊工程系特聘教授林盈達指出,追求新題材,不如改革方法,方法不改革,用力推新題材,只會浪費資源去複製二軍經驗,無法大幅提升、甚或確保台灣整體高科技產業的國際地位。
林盈達:台灣最具國際競爭力的高科技產業,近年遭受紅色供應鏈威脅,優勢正在流失之中,新政府即將上台,各種建言不斷被提出,包括引導投入生醫、綠能、物聯網、5G、國防、智慧機械等新題材,在舊題材上抵抗紅潮,或與中資妥協投降,讓其投資入股,新政府顯然缺乏足夠幕僚去判斷最佳的策略與做法。
該問的是,如果用現有舊方法去推動新題材,結果會跟過去推新題材失敗的效果不一樣嗎?事實上,第一種,以革新方法去做舊題材的效果,反而最快最好,因為市場已有掌握,這比第二種新方法做新題材好,因為新題材的市場還沒出現,或我們還吃不到,第二種又比第三種以現況的舊方法做舊題材好,最差的就是第四種舊方法做新題材。新政府的政務官如果不察,用舊思維舊官僚體系熱忱地推動新題材,就會得到四種組合中最差的效果,只是放煙火一場。
題材就像戰場,方法就像武器,過去用了無效的武器要改進或拋棄,找到新武器到舊戰場試,成功的才能拿到新戰場去用,拿無效的武器去新戰場鐵死,也不能戰場跟武器都是新的,失敗了都不知道原因是戰場太難或武器太差。
台灣高科技產業過去不乏成功與失敗的經驗,特別是資通訊產業,依照成功到失敗的等級,大致上可排列為:半導體製造與設計、關鍵零組件、電腦(桌機、筆電、平板、手機)、網路通訊、四大慘業(面板、太陽能、DRAMLED)、軟體、生物科技、數位內容等,把成功跟失敗的案例作歸納分析,就不難分出有用跟失效的方法及其原因,改進或拋棄舊方法,再試新方法,就可能得到成功。
特別是半導體,因為有政府三十年前的積極作為,結合產官學研的人與錢,並引進技術,加上不少運氣,得到許多歐洲先進國家難以取得且令人稱羨的成果,成為今天台灣高科技的國安屏障。
如果說政府最好都不要管,讓業界自由發展,這我可不同意,小國的政府更需要引導集中資源,協助建立產業生態,看看韓國政府如何傾國家之力扶植三星與數位內容產業,中國政府如何準備糧草,先收買後殲滅台灣最有競爭力的半導體,也看看台灣不少大老闆們做過多少錯誤決策,造成一代拳王,或奉送整個產業給中國的後果。政府絕對有能力扶植,也能夠保護一個產業,只要有好的方法用在不算太分散的舊題材與新題材上。
就我的觀察,產品品牌定位有製造代工(OEM)、設計代工(ODM)、自有品牌(OBM);市場區隔有消費型、企業型、電信機房型;廠商依產品又可分為整機的系統廠、晶片廠、軟體廠;結果我國資通訊產業經過三十年努力,大部份產業、廠商、產品定位高度集中在ODM、系統/晶片、1030%、買硬體送軟體,比三軍綽綽有餘,比一軍卻不足,且辛苦很多,只有在某些半導體及關鍵零組件,我們堪稱一軍,其他都是二軍或三軍,經濟部工業局及技術處可知這些長期困境,並提出長期對策?如果使用現有舊方法投入新題材,頂多只能複製二、三軍的經驗。
下錯藥,比不吃藥自然調節慘,所以計畫與政策的「配方」最重要,這裏配方包括由哪個單位規劃推動、政策租稅利多與補助計畫搭配、人才技術資金的供給、產學研的分工合作、成敗標準等。
但錯置與怪異現象到處都是,科技部只管大學研究,加上幾個國家實驗室及科學園區,但不管產業發展,經濟部工業局與技術處掌管產業發展,但不懂技術,這種錯置已長達幾十年,也被多次檢討,但因本位主義,無人有勇氣改變,即使在兩年前科技部由國科會改制而來,也錯失改變機會。
財團法人工研院跟資策會都想辦法「塞」人到主管機關經濟部去「罩」自己的計畫,因為經濟部官員不懂技術,找被管單位派人支援,違反利益迴避原則,如此罩出來每年數百億的法人科專,成效當然是二、三軍。
政府單位又喜歡找研究績效優異的教授去當政務官,一邊認為學問大,官應該可以大,另一邊是想官大後,學問可以更大,然後就兩邊都完蛋,官場無效能,學界損失繼續鑽研的先鋒,是國家雙重損失,新政府應考慮在需要學產界專長的部會成立政策委員會,且對重大議題具有建議權(二分之一門檻)與否決權(三分之二門檻)。
政府資源與注意力也應該這樣分配,不應對新題材投入太多,而輕忽現有重要、但遭受威脅的產業。不論新舊題材,投入資源與審核都應適量與到位,才會有效,以科技創業為例,太多單位在推動、補助太少、審核期太長、標準太模糊等,造成成效不彰。
應該做一張審核表,產業別為橫軸,加分項目(軟硬體整合、軟體與服務整合、毛利率五十%以上、品牌導向、企業級設備等)為縱軸,方格內為可加分級距,得分高的就給予研發補助,或給予無擔保免息貸款形式之投資。若投入五十家,最後可能成功二家,那應該統整資源投入五百家,成功二十家,這個計畫才有經濟規模效益。
目前各項政府計畫審查委員以教授最多,其次是法人代表,業界代表最少,甚至有少數教授經常主審同一類型計畫,造成學閥現象,最後許多法人、學界、業界科專被綁架操控。如果將各項補助核准計畫的題目、期間、金額、主持人公佈,並公開整個領域的初審、複審與主審名單,達到開放資料(Open Data)的效果,這些綁架現象就會大幅減少。
政府科技產業最大的整體關鍵效益指標(KPI),應該是某項產業台灣整體能否從三軍變二軍、二軍變一軍、一線廠新增幾家,但我們欠缺這樣的戰略思維。大部份的計畫關鍵效益指標都在呈報協助多少廠商、處理多少廠商需求、舉辦多少會議,或是學界的論文數、專利數等「苦勞指標」,而不是衍生多少新創與上市公司、市占率與毛利率提升多少、降低多少對外權利金付出、標準貢獻數,或者學界的論文被引用數、技轉數、國際評比等「功勞指標」。
總結上述觀察,方法不改革,用力推新題材,只會浪費資源去複製二軍經驗,無法大幅提升、甚或確保台灣整體高科技產業的國際地位,希望新政府把握新上任改革的契機,再造台灣高科技產業的另一波高峰。

2016年3月17日 星期四

基因改造標籤 餵養恐懼

徐弘毅2016.3.13.
USA Today社論強制企業標示基因改造食品,聽起來很簡單。難道消費者不應該有權利知道他們吃了什麼?
佛蒙特州將於71日實施『基因改造食品』強制性標示。它是一個壞主意,關鍵理由是,它只會驗證基因改造有機體(GMOs) 是危險的這個概念。基因改造是在古老育種選擇植物的基礎上發展的,基因改造是用科學讓作物更耐旱或耐蟲,以製造出更好與更強硬的物種。在實驗室改造基因,讓育種更快速更精準與更有效。
但是,它讓非科學家感覺到難以掌握,那留下一個以訛傳訛與製造恐慌的大開口,批評基因改造食品的人,利用這一點去讓人們恐懼。
美國科學促進會說:科學非常清楚,用生物科技的現代分子技術改良作物是安全的。 歐盟花超過四分之一世紀的時間、看超過130份研究計畫後發現:基因改造食品的危險性,沒有比傳統育種植物更高。 也許最好的證據是,美國人已經吃了好幾年的基因改造食品,沒有檢測到不良的副作用。美國75%80%的食物含有基因改造食品。
雖然如此,皮尤研究中心顯示,88%的科學家相信基改食品是安全的,但是只有37%的美國人同樣相信。基改食品必須標示出來的觀念,更加強基改食品有些問題,消費者必須避開』的觀念。食品和藥物管理局拒絕要求基改食品標示,他們說只有當食物製造商作出虛假,或誤導宣稱,或食物標示錯誤時,才有合理的理由特別標示這是基改食品。
強制性標示產生的危險,會造成毫無根據的恐懼。如果消費者不想購買基因改造食物,食品工業就必須減少生產基因改造食品來回應。那對這世界的貧窮地區會有特別惡劣的影響,貧窮的地方食物已經比較稀少,也更昂貴,基因改造食品會對貧窮地區產生巨大的改變。
想要避免基因改造食品的消費者,已經有管道可以做到。他們可以看自願標籤,那可以確認產品是100%的有機或沒有基改食品。當部分的州政府,例如佛蒙特州,自行採取行動,食物製造商面對相互衝突的要求要耗費不少錢。最好是國會設訂單一的標準,允許自願標示,不需要用任何不科學的理論嚇人。
目前沒有基因改造食品廠商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基改食品沒有長時間造成的傷害性;但也沒有足夠的科學可以證明,基因改造食品有傷害性。因此就有爭議、有爭論,所以百姓才會不安。
基因改造食品有沒有傷害,廠商有責任自己負責向全世界推廣基因改造食品,提出有利的證據,消除所有人對基因改造食品的疑慮;就像可口可樂公司,他們產品的成分與內容對人體到底有沒有傷害?它必須要自己提出證據跟全世界的科學家對抗,並教導百姓接受他的食品。
USA Today認為,美國75%80%的食物含有基因改造食品,美國人已經吃了好幾年的基因改造食品,沒有檢測到不良的副作用所以基改食品沒有問題,這是對的嗎?
人類吃奶油幾千年了,過去都沒有覺得奶油是不健康的食物,但是醫學進步以後,眾多科學家發現奶油與心血管疾病有關,現在也得到美國國家食品安全部門的確認。基改食品會不會跟奶油一樣,現在看起來沒問題,但是醫學進步以後卻發現與某些疾病有關呢?
人類吃糖也有幾千年了,一直都認為吃醣沒有問題,可是現代醫學發現,攝取過多的糖,會造成肥胖、高血壓、糖尿病、增加膽固醇、壓制免疫系統,讓身體的抵抗力變差。香菸已經在歐洲出現200多年,最近三、四十年才發現香菸某些成分會致癌與上癮。
USA Today指出,只有37%的美國人相信基因改造食品沒問題,既然百姓有疑慮,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不應該拒絕要求廠商標示商品是否為基改食品。不管任何食品工廠,或是基因改造公司,百姓對他們的食品有疑慮,他們就要自己出來說明清楚,不能把這個責任推給政府,由政府幫他們代言或背書。如果政府單位沒有足夠的證據就幫基因改造公司推廣基改食品安全無虞,這一定有官商勾結、為財團護航、收賄等犯罪行為。
美國中央政府或國會,應該監督的是各州政府有沒有犯罪行為,不強制標示就是護航的行為,這裡面一定有貪贓枉法、骯髒汙穢、卑鄙的人性在裡面。
基因改造食品有沒有害處?一定要讓科學界公開辯論。現在美國只有佛蒙特州要求基改食品強制標示,其他州都不管,這些州的州長與官員有沒有收基改公司的不當政治獻金?美國總統大選,各政黨的候選人應該來辯論一下。

2016年3月15日 星期二

權力距離:阻礙台灣企業建立品牌的主因

Beethoven - Symphony No. 3, 1st movement
【摘要2016.3.15.工商 史孟康】長年觀察企業,企業文化是台灣企業始終無法創造出成功國際品牌的主要原因之一。我曾提到宏達電和宏碁在全球市場上的困境,除了混亂的產品策略,內部長期東、西方價值衝突所衍生出來的挑戰,更直接的讓這兩家企業在營運上顯得綁手綁腳。
企業文化對於一個企業的效率和效能有著關鍵的影響力。台灣的合約製造商,以過往40代工模式成功的經驗,固執地深信目前「由上而下」的文化和管理是有效的,以致於少有人敢質疑台灣品牌差強人意的表現是企業文化所造成的。但,我相信正是企業文化阻礙了台灣品牌發光的機會。
不過當我們了解「由上而下」文化的形成原因,我們應該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在高權力距離下,經營者認為員工不夠積極,而員工對於企業的整體表現不滿意,這導致了許多企業停滯住,無法動彈。高權力距離是台灣企業無法建立成功國際品牌的最主要原因!
什麼是權力距離?指:「一個國家內的組織機構中,較無權力之成員預期並接受權力分配不平等的程度。」歐洲國家,如奧地利的權力距離是最低的,來自這些國家的企業中,各級員工(較無權力者)對於決策的參與是相對為積極主動的。我們來比較一下,美國約是歐洲國家的兩倍。而台灣約是美國的1.5倍,甚至比日本這個以社會階級鮮明的國家,還高出幾個百分點。台灣這種高權力距離的文化,大大減少企業員工參與決策的主動積極程度。
當台灣早期還是全球代工工廠時,高權力距離對於企業效率和效能有著正面的貢獻。這時期,企業經營者的主要工作是管理關鍵客戶,並做決策,交由企業和員工執行,確保滿足客戶的期待,以及降低營運成本。「由上而下管理」是這時企業中所有人的默契。
但當合約製造模式漸漸轉移陣地時,企業經營者開始以自創品牌作為新的獲利模式。可是,不同於合約製造模式,建立國際品牌所需要經營的地方,從少數關鍵客戶身上,轉移至上百家通路夥伴,甚至無數的終端消費者。加上行銷、產品策略、客戶服務、消費體驗等接踵而來經營品牌必然的管理挑戰,這時候的決策考量 就變得複雜,變得不可能單獨一個人就能全部都顧到了。
具有高權力距離文化的企業很難建立成功的國際品牌,因為會有三個盲點:
1.中階主管和員工過度依賴企業經營者做大大小小的決定,這個導致企業的效率降低,甚至會發生不一致的決策方向;
2.企業經營者不習慣於策略性的放權與分工,拖慢了企業的發展,也完全消弭了員工參與決策的意願和動力;
3.習慣於高權力距離文化的經理人,和習慣於低權力距離文化的員工,在缺乏經營者的決策下,衝突日增(反之亦然)。導致管理成本的提高和士氣的低落。
面對這些挑戰,台灣企業的經營者與員工首先需要認清,權力距離對企業內部的影響。經營者必須先讓員工瞭解「決策」的有無是如何影響企業競爭力,接著必須找出相應的職位,賦予權利和責任。人資部門同時可以經由訓練和工作坊,協助同仁瞭解文化差異,並學習如何共處。
習慣於低權力距離的員工對於這種做法是會表示歡迎的,但高權力距離的員工則需要時間和激勵配套,來重新適應新的工作模式,這也包含經營者。會很容易的回到過往的習慣,人之常情,但為了品牌建立與長期利益,我們必須抗拒回頭。
除了這些需要努力外,我同時也鼓勵企業以願景作為驅動改變的催化劑。如同Sony改變全球對於日本企業的看法,捷安特藉由推廣自行車運動,願景也是許多國際領導品牌面對企業發展停滯時的一帖良藥。
一群有共同目標和願景的人,更能緊密的合作,做決策也會相對的容易。企業經營者減少了花費在做日常大小決定的時間,能放在找尋更長遠的目標,員工更有做決策的動力和承擔,這樣才能為建立成功國際品牌,打下穩固的基礎。


推動轉型正義真的好難?

Beethoven Symphony No 3 Eroica Leonard Bernstein Wiener Philarmoniker
【摘要2016.3.15.自由 林雍昇】許多過去受藍營阻擋的《政黨法》、《不黨產處理條例》等法案紛紛重見天日,新國會的立委也分別提出各式各樣新法案,還有《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修法,《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國家安全法》第9條修正,以及《政治檔案法》草案等,都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
藍營作為被改革的目標喊冤,只顯示出其恬不知恥毫無悔意的惡劣本質。而綠營不難看出其對轉型正義認知的膚淺,最高領導者更是毫無整合及提出整體戰略的意願與能力,更甚者,有時還會出現附和虛偽政客「藍綠政黨應該和解」,「可以原諒不能遺忘」或「應該寬容才能向前行」的鄉愿口號,認為從李登輝1995年以國家最高領導人身分向228事件受害者家屬道歉後,這個議題應該就此打住,再拿出來談的人就是從事政治鬥爭及撕裂族群的民主罪人。然而實情真是如此嗎?
轉型正義,正成為目前國際社會上最熱烈討論的議題之一,台灣一再高喊要與國際接軌的實踐,但對國際社會發展的無知卻既深且重,而且藍綠皆同。
就國際學界而言,根據統計,截至201512月,全球最權威的美國威斯康辛大學「轉型正義資料庫」收錄的相關文獻已近3,000Transitional Justice Data Base, n.d.),而在NGO團體的努力上,2001年,眾多原先零散的各國推動轉型正義公民團體,正式合併的國際性非政府組織「轉型正義國際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Transitional Justice,簡稱 ICTJ)成立,專門致力於該問題的研究與實踐。
20073月,《國際轉型正義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ransitional Justice)正式創刊,成為該領域的第一本國際性學術雜誌。因此,說轉型正義這個議題是老生常談的人,其國際觀之貧乏及思想之反動令人驚駭
2004年知名學者PosnerVermeule發表的一篇論文甚至就直接以〈轉型正義做為常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 as Ordinary Justice)為名,聯合國在2011年報告更正是引用這個觀點指出,轉型正義在國際社會上幾乎無時無刻在進行,已成為一種Steady(持續)的狀態,轉型正義正式被國際社會視為是一種常態性正義
至於世界最大的國家政府組織聯合國的態度,從1945年的「紐倫堡大審」、「東京大審」後,到主因冷戰後引起的對舊威權政權不意統治的處理與克服經驗,包括聯合國安理會決議設立的1993年「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ICTY)、1994年「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ICTR)、2003年成立「柬埔寨刑庭」與「獅子山刑事法院」,以及波西尼亞、東帝汶、科索沃、黎巴嫩等地設立的各種混合刑事法庭所立下及累積的經驗、典範與標準。
對於國際法與內國法之間如何整合以進行過往不義政權的處理,經最後終於在1998年通過,2002年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規約』(又稱『羅馬規約』)及海牙國際刑事法院的成立,確立了做為往後對體系不義處理的共通程序與模式後。
20048月,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正式向聯合國安理會提交了名為《衝突中和衝突後社會的法治和轉型正義》的報告(S/2004/616),報告中清楚定義轉型正義及其處理原則:
「轉型正義之理念乃是一個社會處理大規模濫權的遺緒,所進行和建立的所有程序和機制,其目標在確立責任、服膺正義並成就和解;在進行轉型正義時,戰略必須是全面的,包括兼顧起訴個人、賠償、尋求真相、改革機構、人事審查和革職的問題,或這些行動的任何適當組合。」
從此以降,聯合國大會2005年通過《嚴重違反國際人權法和嚴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行為受害人獲得補救和賠償的權利基本原則和導則》,接下來《2005年世界首腦會議成果》(第60/1號決議)、秘書長2006年題為「匯聚我們的力量:加強聯合國對法治原則的支持」的報告(A/61/636-S/2006/980),2008年後每年的年度報告(A/63/226A/64/298A/65/318A/66/133)都是上述報告的接續努力。
更進一步的,2010626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更審議了題為「在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過程中增進和加強法治原則」的專案。629日安理會再度請聯合國秘書長提交一份後續報告,評估執行秘書長2004年關於「衝突中和衝突後社會的法治和轉型正義」的報告(S/2004/616)所載各項建議方面的進展情況,並為此考慮促進法治的進一步步驟(見S/PRST/2010/11)。
為遵照上述的要求,聯合國秘書長201110月又再度針對上述報告提出進一步追蹤與檢討的報告(S/2011/634)。在2012年大會聯合國秘書長進一步呼籲對擴大國際社會的興趣和支持所作的承諾。
2013年大會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的報告,秘書長轉遞國際刑事法庭第十八次年度報告的說明,前南斯拉夫國際法庭的報告,2014年大會更史無前例的召開聯合國高層級原住民族世界大會,重點依舊環繞在轉型正義,2015年的大會同樣包含了針對「國際犯罪普遍管轄權原則的範圍和適用」和「國內和國際的法治」等議程。
如此冗長對國際社會中轉型正義的發展現狀介紹,目的是指出聯合國在徹底檢視及檢討反省其六十年來(尤其是近十幾年來)的實務經驗,才有能力及勇氣嚴肅正式地提出第一分對於轉型正義的官方報告,代表國際社會對此一議題巨大重要性的共識及持續反覆思辯後方得出的初步結論,甚至在接下來11年的大會中都是反覆探討的議題。
反觀,轉型正義這個議題在台灣僅從1990年代因解嚴而零星談論20多年,就居然被多數人認為已是老生常談,甚至是政治惡鬥的無聊話題,台灣人對民主法治價值堅持之薄弱、淺碟子的速食思考模式,及對國際事務之井底之蛙眼界,完全暴露無遺且令人鄙視。
也更映證了2004年安南報告中所指出的,國際社會在貫徹轉型正義時最大的阻礙為:「國家領導人欠缺進行改革的政治意願,欠缺真正獨立的司法部門與機構,欠缺刑事追訴的技術能力,欠缺物質資源和財政資源,欠缺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及欠缺政府對人權的尊重」。
今年228紀念日台北市長柯文哲那份名為「寬容如海、成就台灣」所顯現的是這兩者其中之一,對照之下,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說:「像納粹屠殺猶太人之類的暴行乃是康德所謂的「絕對與根本的惡」,人類對其知之甚少,迄今為止,因為我們所知的所有刑罰,都不足以與此等慘絕人寰的罪行成比例,因此它們是不能懲罰的,由於它們不能被懲罰,同樣也是不能被寬恕的」。
後者是多數西方人眼中道德的極端捍衛者,但在台灣,她可能被譏為只是一個小鼻子小眼睛的記恨小丑。
李鈞震:
1.        中國,以後一定會實行民主政治,也許會在90年以後;台灣的轉型正義經驗(成功與失敗的)都可以給中國人參考,讓中國人好好清算共產黨的黨產,以及中國權貴階級如何迫害人權,一一清算習近平、胡錦濤……這一大群人權敗類
2.        黃安、洪秀柱以及台灣統派人士,一定都知道一個客觀真實:習近平、胡錦濤與蔣經國都是人權敗類